校训、校歌,是学校传承办学传统、凝练办学理念、追求办学目标、体现办学特色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砥砺品格、规范言行、矢志奋斗的精神激励,是开展爱校教育、增强师生情感认同和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为强化校训校歌育人,丰富发展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开展校训和校歌歌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以及关心赣南师范大学建设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
二、
征集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
作品要求
(一)校训
1.体现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和核心精髓,彰显我校办学理念、办学传统、办学特色和治校精神,反映我校发展历史和文化积淀,蕴含我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和赣师人特有的“精气神”。
2.寓意深远、言简意赅,可以是文字词组,也可以是简洁高雅的一句话,不超过12个汉字,朗朗上口,简明易记。
3.能激励和劝勉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形成强烈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具有精神指引和行为规范的作用。
4.作品需附构思说明,注明语句含义、所含典故及出处,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二)校歌
1.立意高远、简洁生动、激昂有力、催人奋进,反映我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地域特点、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集中体现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和赣师人特有的“精气神”,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篇幅适中,句式整齐,词句精当、没有歧义,优美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
3.主标题自拟,副标题为“赣南师范大学校歌”。对歌词寓意作详细说明,若引用典籍需注明出处。
4.校歌歌词确定后,我校将聘请专业作曲人员进行谱曲,最终形成赣南师范大学校歌。
四、
评选奖励
1.初评。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稿件进行初评,评选校训入围作品5篇、校歌入围作品5篇。
2.复评。入围作品将在赣南师范大学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后,组织专家复评,确定拟采用作品,提交学校决定。
3.奖励。我校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校训被采纳作品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每篇奖励1000元;校歌被采纳作品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每篇奖励1000元。
4.公布。评选结果将通过赣南师范大学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五、
责权声明
1.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2.作品自入围之日起,在其著作权保护期内,作者对被采纳作品享有署名权,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其他各项财产权利均转让归赣南师范大学所有,赣南师范大学有权在中国领域内及国外的必要范围内行使上述各项权利。凡入围者,均视为作者同意赣南师范大学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在不改变作品原意或实质内容的前提下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必要及适当修改。
3.投稿者视为作者本人,但投稿人另有明确说明的除外。凡入围者,均视为同意我校可以将作品发布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
六、
投稿要求
1.电子投稿:发送邮箱:gnsdjswmjs@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校训征集”或“校歌歌词征集”字样。
2.书面投稿:A4纸打印,信封注明“校训征集”或“校歌歌词征集”字样。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编:341000,联系人:杨琳,电话:0797—8393620。
3.投递作品请附作者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等。
4.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凡投稿者及稿件的作者,均视为同意本通知的内容并受其约束。
热忱欢迎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校友
和海内外各界人士来稿!
附件:
1.赣南师范大学校训征集表
2.赣南师范大学校歌歌词征集表
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31日
GNNU
编辑|蔺佳璐
审稿| 张平正主编| 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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