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3月20日18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
各地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方针,继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前方指挥部: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呈现出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为指引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以及职业暴露人员在不同场景下科学佩戴口罩,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3号),我们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pdf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一起来看看是哪些情况可以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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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江西省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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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 | 公众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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