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在教学院(部),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和专业负责人是专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相关学院(部)之间、学院(部)各专业之间可以进行联动,分享经验和资源;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协调配合,要把握时间节点,吃透指标体系,动员分工,准备周全,积极迎接今年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在我校2018年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摘要,2018年7月5日
要强化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在考核机制以及价值引领上,学校需要导向,通过制度设置、教师情怀塑造等,引导广大教师认清并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功能和中心工作,也必须要成为高校教师深入其心的价值认同,广大教师要坚持给本科生上好每一堂课,在知识探索中积极追求,实现自身价值。
进入新时代的高等教育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要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大家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自我加压,切实办好本科教育。
——在我校2018年暑期研讨会上的讲话摘要,2018年7月13日
编辑 | 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