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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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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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省就业办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及近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1.“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及认真履责。各相关部门、各学院(部、系)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领导组织好本学院(部、系)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群策群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2.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就业指导。积极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观念;在坚决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前提下,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和日程安排,有效地做好本学院(部、系)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实现学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及留赣就业创业工作任务。

二、全校暂停一切现场招聘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及各学院(部、系)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全部暂停,尽量减少毕业生流动,减少人员聚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创新就业工作方式方法

1.全校就业创业工作队伍要积极思考,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一律改为在校园网上进行,班级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班级微信群或QQ群中开展。

2.创业学院要加强对各学院(部、系)的工作指导。切实加强与省就业办的联系和沟通,宣传、落实国家及江西省有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方针、政策及规定,统筹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用人单位招聘宣讲活动可采取短视频发布或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认真做好校园春季就业招聘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各学院(部、系)开展线上视频招聘活动;发布毕业生就业创业动态信息,指导各学院(部、系)及时、准确上报毕业生各类数据。严格做好值班及回复咨询工作,做好线上就业创业指导和咨询工作。

3.各学院(部、系)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具体指导服务工作。通知全体毕业生严格服从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要求,疫情解除前不要急于外出求职和实习,目前各地已陆续取消现场招聘会,可以多关注学校就业服务信息网、就业微信公众号及各地正规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利用网络平台与用人单位开展招聘活动;各学院(部、系)要指导毕业生开展线上就业信息鉴别与筛选、简历投递及视频招聘活动;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及时报送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统计和准确上报毕业生就业创业动态信息,疫情解除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4.各相关部门围绕毕业生就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党委组织部、武装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相关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做好开学后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预案和准备工作。

四、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和就业工作台账

1.建立详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台帐、帮扶台账和就业跟踪台账,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毕业生就业。

2.针对特殊群体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提供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就业帮扶,通过网络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

五、大力落实开展网络智能化就业服务

1.加强对“江西微就业—智就业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创业学院全体人员,各学院(部、系)分管领导、就业创业专员、班主任要认真学习和扎实掌握省教育厅省就业办“江西微就业—智就业系统”的流程和要求(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为毕业生智能化就业提供指导。

2.创业学院要迅速落实网络智能化就业工作。要按照省就业办的相关要求迅速通知各学院(部、系)分管领导、就业创业专员、毕业班班主任、全体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在进行就业信息录入时,要尽量按照岗位录入详尽的内容,提高“人”与“岗”对接的精准度;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微视频等方式在网络上开展招聘活动,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工作。

六、精心开展线上就业创业教学指导

1.做好就业创业课程线上教学准备。开学延期课不停,延期开学期间,创业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要提前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3门课程网络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联系国内在线开放平台,组织学生选修平台已有或相近的课程进行学习,或者利用智慧教学系统,即时做好课程录制准备,采取教师在家在教室互动直播或同步课堂进行远程授课。

2.积极开展线上职业测评。充分利用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的职业测试软件在线辅导,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生涯发展意识,引导毕业生准确定位,积极正确择业就业。

七、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

1.用人单位、学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

2.各学院(部、系)可以依据毕业生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各学院(部、系)就业创业工作专员,各学院(部、系)就业创业工作专员再统一交至创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3.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需要学校签章等事宜,原则上可于疫情结束、学校正式开学后补签章;确需及时签章的,建议采用EMS邮寄方式,由班主任或所在学院(部、系)协助办理。

请各相关部门、各学院(部、系)务必主动作为,协调联动,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强大凝聚力,提前迅速做好开学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实现学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及留赣就业创业工作任务。

景德镇陶瓷大学创业学院

2020年2月5日

附件:【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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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创业学院

编辑|汪婷婷

审核 |曹远亮 张小将 王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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