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制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外防输入、内防感染、严防扩散、安全复试”为工作目标,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顺利有序完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招生计划的分配、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及重大事项处理,负责审核复试工作方案、调剂方案、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事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具体任务。下设考试考务组、考试督查组、疫情防控组。
3.各招生学院(系、部、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系、部、中心)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确保本学院(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有序开展。
4.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安排招生考试督查组对各学院(系、部、中心)执行的复试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监督。
三、招生计划及分配原则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状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学科间招生计划指标调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统筹管理。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于5月6日后公布)
(1)生源充足的学科,按照差额复试的原则,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会计(全日制专硕)、图书情报(专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根据指标数1:1.2确定复试名单。
(2)其他专业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参照国家分数线为:总分248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划定:总分为248分。
2.调剂考生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所有专业在一级学科内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即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6)我校不接收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7)调剂选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按不小于1:1.2比例,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素质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分达到248分以上,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复试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时间:2020年5月上旬--6月上旬
(三)复试安排
1.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
(1)考生提前准备2个网络视频设备(①1台带摄像及收音功能(或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1部智能手机或者②2部智能手机等。手机支持安卓和苹果系),版本不能过于陈旧。分别用于考生的视频复试和考生复试场地的监控。设备需保证电量充足。
(2)考生应在有无线/有线网络,能配置双机位监控的相对安静封封闭的场地进行复试。
(3)提前安装相应软件、注册、并熟悉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及办法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开通后另行通知(预计于5月6日开通)。
(4)考生如有疑问,请务必提前与复试学院(系、部、中心)取得联系,以确保按要求完成复试程序。
2.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系、部、中心)官网公布的复试方案。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按各招生学院(系、部、中心)要求提交下列材料。请各位考生提前根据以下类别及要求准备相关审核材料扫描电子版。
资格审核必备材料如下(其中4、5、6、7请具体参照各自类别准备:
1.《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4.应届本科毕业生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5.往届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3)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6.同等学力考生
(1)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7.专项计划考生(请提交下列材料至研招办,电子版接收邮箱tyyjsy@163.com,邮件名形式少干/士兵专项计划+姓名+专业(含方向)+准考证号):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表。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证书》、《退出现役证》。
(五)复试内容
1.网络远程复试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含外语)二大部分,主要包括:
(1)学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专硕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5)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7)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8)会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还须考核思想政治理论。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详见《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加试科目。
(2)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考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会计专业硕士(MPACC)、图书情报专业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80%+政治成绩×2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2.其他专业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六)体检
考生确定拟录取资格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30日前(已录取推免生的体检表也在此时间前寄到)寄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部、中心)联系。
五、网上调剂操作流程
1.登录: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2.查询: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在
http://yz.chsi.com.cn/;
http://yjsy.jci.edu.cn/zsgz/sszs.htm查询我校调剂信息。
3.报名: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缺额的招生院系和专业,填报调剂志愿(只可选择一个志愿)。
4.复试:提交调剂志愿后,我校将反馈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我校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必须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复试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待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6.注意事项: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时候,联系方式尤为重要,是招生单位主动联系考生的一个重要方式,请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
六、录取要求及原则
1.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1)会计专业硕士(MPACC)、图书情报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80%+政治成绩×2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2)其他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2.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并列时,由于名额无法追加,则并列考生均不予录取)。
3.复试专业成绩、政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不予录取。
4.专业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一志愿、调剂生分别排序,根据实际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调剂平台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登录调剂平台进行待录取确认的不予录取。
8.申报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
9.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2)非定向就业方式: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公示
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报研招办,并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公布,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八、监督及投诉
1.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和考试督查组将对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督导。
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798-848925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798-8494668
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邮箱:tyyjsy@163.com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违规行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2.参与复试全体工作人员及专家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全过程。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1.根据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考生须在2020年5月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个人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yyjsy@163.com。考试后提出加分政策的,一律无效。
1.一经确定录取,不再调整录取专业。
2.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考生,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全日制(定向)拟录取考生,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培养协议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2.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预计于八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3.复试阶段的专业及加试内容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相关复试通知、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学院(系、部、中心)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8-8494668(余老师、苗老师)
联系邮箱:tyyjsy@163.com
通讯地址: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研究生大楼206。
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
来源|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 林洛吟
审核 |计颖曹远亮 王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