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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招录完可查询的省份有:内蒙古、四川、上海、北京、广东、湖北、重庆、广西、山东、贵州、河北、江西一次征集、江西二次征集、浙江、湖南、天津、辽宁、福建、陕西、吉林、河南、江苏
新增可查询省份有:海南、安徽、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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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户口
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要求,外地新生凭入学通知书自愿将户口迁移到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好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备上交。(注:凡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户口不得迁往我院)。
(2)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从2016年9月1日起迁至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填写: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819号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上姓名应与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相符,不得使用曾用名。已办理身份证或暂未办理身份证的新生均应由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将其身份证号码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编号”栏内注明,否则不予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不得私自涂改,如需涂改应由当地派出所在涂改处加盖“户口更正章”。迁移证右下角应由当地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还应注明“农村户口”或“非农村户口”。身份证号码与报考信息不符的,由当地派出所出示户籍证明(含照片加盖户籍证明章)。
(4)户口办理截至日期为2016年10月31号,逾期将不再办理。
(5)凡户口迁到学校的新生因户籍地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二代身份证。
截止8月9日发放通知书的省份有以下几个省份:
1.内蒙 2.四川 3.上海 4.山东 5.广东 6.重庆 7.江西 8.湖北 9.北京 10.贵州 11.广西 12.浙江 13.福建 14.河北 15.辽宁 16.陕西 17.河南 18.江苏 19.天津 20.吉林
创业就业委员会
编辑/徐梦云、陈伦凤
审核/胡英英
来源/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