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2019级新生入学奖助体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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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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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激励大学生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

(3)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其中:一 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500元/学期,三等奖250元/学期,单项奖100元/学期。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2)勤工助学金: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月发放200-300元不等的勤工助学金。

(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家庭困难学生定时发放临时伙食补贴,并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制定“爱心助学”工程计划,开展了一系列“捐资助学”等活动。

每年我院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比例达25%。

3、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相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为了更好地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我院设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申请到8000元/人/年助学贷款,目前已在江西、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福建、黑龙江等省(市、自治区)实施。凡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请在入学前按相关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好相关手续,具体实施细则详见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的资助政策读本或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

4、绿色通道:

我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制度,对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或其他相关材料证实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缓交部分或全部学费,待助学贷款发放或经济好转后补交,帮助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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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

编辑 顾荧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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