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亮点】我校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3月30日,江西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南昌市隆重召开。省委书记强卫讲话,省长鹿心社主持,副省长胡幼桃宣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全省共有30个单位和30名个人获得表彰,我校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省委强卫书记为我校董事长王斌亲授奖牌。
南昌工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高校的管理创新,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为促进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校作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多年来,始终认真贯彻党的**政策,积极搭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平台,努力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校园,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各目标院校培养了一大批合格人才。特别是我校推进“以思想政治为核心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综合改革”以来,更在思想政治上突出严,在教育教学上突出真,在管理服务上突出爱,正为建设示范性全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的目标努力迈进。
南昌工学院自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以来,坚持六个立足,即立足国家战略,强化政治意识;立足“四个认同”,加强民族团结;立足文化多元,建设多彩校园;立足长效机制,加强学生管理;立足因材施教,提高教育质量;立足学生为本,构建爱心校园;倾情倾力为民族学生成才搭建“金色桥梁”,先后面向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招收并培养了维吾尔族、藏族等50余个少数民族的本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高职等各层次学生30000余人。同时,学校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援疆、援藏政策,主动承接了内地西藏和新疆中职班、新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培训。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我校董事长王斌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受邀参加国庆60周年阅兵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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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6月26日至27日在银川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南昌工学院受到通报表彰并被正式授牌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此次被授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是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再一次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肯定与鞭策。会议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召开。国家民委主任杨晶主持会议。会议为3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全国高校中仅有南昌工学院和西北工业大学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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