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接浮梁社保局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我院学生进行日常医疗报销工作,改善学生日常医疗报销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因病或意外而发生的医疗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普通门诊请在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其他医院不予报销(专科医院门诊除外)。就诊时,请先向收费人员说明自己为在校大学生,工作人员会选择“学生就诊”,否则社保卡无法在门诊直接使用(每学年学生医保卡基金为400元钱,超过则工作人员会告知“卡中无余额”)。领取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同学在就医时请一定出示,不带卡或者卡遗失的,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部分没有领取到社保卡的同学,如果近期要去医院看病或者已经住院了没有出院的同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保卡(浮梁县县政府二楼,36路,16路可直达),咨询电话:0798-2621973。
3.在校期间急诊或节假日期间在生源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普通门诊的,请务必在两个月内到三院入院收费处(住院楼一楼)找曹医生报销。门诊报销材料:发票,病历,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复印件。另,普通门诊一学年报销上限为400元,超过部分不予报销,超过时限的不予报销。
4.在景德镇当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同学请一定在医院刷社保卡(人工报销医疗保险的时间会比较长)。
5.如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请委托他人办理社保卡,携带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一寸白底彩照一张,以及制卡费32元。
6.因社会保障卡已核对了公安系统中的身份证信息的,请各位同学一定妥善保管。遗失后一定要去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同时前往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挂失(制卡费32元)。以免影响往后医疗保险报销以及参保情况。江西省内的同学此卡将使用终身,请妥善保存。
7.太平洋学平险理赔材料:
(1)住院医疗理赔材料:原始发票,出院小结(盖章),用药清单(盖章),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2)意外门诊理赔材料(如意外摔倒,狂犬疫苗等):打针清单,发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学工部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