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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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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6年4月15日实施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权利、利益的总和,包括国家政治体制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侵犯等。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相关法律】《国家安全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国防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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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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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危害网络安全
不能为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工具及帮助
不能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不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不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不能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不能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不能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
不能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不能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
国家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公民享有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享有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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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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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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