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录取事项
录取
1、录取原则
根据2017年单招计划按文化素质考试加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技能测试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录取步骤
3月16日,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月16日至3月22日,在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拟录取考生须在3月22-23日持有效证件到我校理工大厦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月24日,我校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3月25日,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说明
(1)被录取的单招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英雄大道901号
邮政编码:330044
联系电话:0791—82050196 82050101 83890888
传 真:0791—82050180
招生网址:http://zsb.nut.edu.cn
邮 箱:nclgzsb@vip.qq.com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137828
信息转自南理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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