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丨《我亦飘零久》-二月,你睡在隔壁(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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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独木舟

摘选<我亦飘零久>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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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1{那段故事的结尾,我像个笨拙的小丑一般流着泪}

2011年的春天,我开始写《深海II》,距离第一本长篇上市已经两年过去了。

两年多的时间里,有很多姑娘通过各种途径问我:“程落薰还好吗?她后来怎么样了?”

“林逸舟死后,她的人生是不是被摧毁了?”

“那么好的许至君,她为什么不要?”

每次看见这样的问题,我都会有些窘迫,我知道是他们真诚地浸淫其中的阅读,赋予了“深海”真正的灵魂,他们用青涩和笨拙的关心,陪伴着那个茕茕孑立的程落薰。

可是她后来怎么样了,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回答。

从2009年开始,我在接受一些网络和报纸的采访时,总要面对一个虽然难堪但却怎么都躲不过去的提问,他们总是问我:“这本书里是你的亲身经历吗?程落薰,就是你吗?”

就像多年前,发在《花火》上的那个让无数姑娘流过眼泪的《全世界已经剧终》,她们也总爱问我:“是真的吗?舟舟,那个故事是真的吗?”

我沉默了很多年,直到这个问题的女主角从林卓怡换成程落薰,从短篇换成长篇,从读者换成媒体,我知道,纵然沉默是金,也不得不开口了。

程落薰的确是我。

但我,并不就是程落薰。

程落薰高一时因为在老师的茶杯里放泻药,而被学校开除。

她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却总是以一些玩笑的方式来掩饰这种缺失,她装作对一切都不在意的样子。

她既尖刻,又骄傲,既敏感,又倔犟。

她脆弱,却害怕一旦露出真相,会吓跑爱人。

她渴望有人爱她,但她不说,她觉得说出来就是羞耻。

她有抑郁症,时常有自杀倾向,她在青春期做了很多离经叛道的事情,耳洞刺青这些在别人看来是她的标志,但其实都是她的伤口。

她的成长经历当中没有父亲这个概念,记事之后唯一一次见到父亲,是因为他被误诊为癌症。

她有过难堪的初恋,她的爱情结结实实地被伤害,被背叛,被轻慢过。

她孤独,并且无药可救。

以上这些的的确确都是曾经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但真实的人生,往往比小说更加复杂。

故事里的程落薰,无论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总会有许至君替她收拾烂摊子,有康婕不离不弃的陪伴,有罗素然温柔而充满力量的安慰,而这些,生活里我都是没有的。

我也曾经真的希望委屈难受的时候,有个人站在身后,告诉我该怎么对抗,告诉我,有他在,我什么不要都不要怕。

我的人生似乎从没有过这种时刻。

需要的时候,该存在的人却不存在,该怎么对抗,该怎么战斗,都是我自己的事,只有自己站在这,哪怕对面是成群结队的敌人。

《深海II》的开头非常不顺利,交上去几万字就被打回来几万字。

我的责编宋小姐跟我在生活中也是很好的朋友,她了解我的生活,因此戳穿我毫不留情。

她说:“感觉不对,你在逃避什么?你没有用感情,这些文字干巴巴的没有灵魂。”

她问我:“为什么?”

我看着那个对话框,手指停在键盘上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不会动了。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提出的“为什么”。

失眠的深夜里我在豆瓣上说,不能如期交稿,并不是因为我懒惰和拖沓,而是因为我没法面对那些过往,如果我一旦决心把那些过往血淋淋地撕开,就不得不面对一个破洞百出的真相和一个滑稽可笑的自己。

删掉了当时所有的微博,隐藏了所有有关这段感情的日志,那段时间拍的所有的照片都放在一个再也不愿意点开的文件夹里。

我是这样战战兢兢地回避着过去,我没法忍着恶心去看自己曾经写下的那么多不要脸的甜言蜜语,我这么一个没有安全感,在爱情这件事上摔了好几次,对生命里的美好事物始终怀着不信任的人,居然那么高调地,在那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宣称我又去爱了,而且还带着一点儿炫耀的成分,因为我遇到的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

你们看,我真是不怕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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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来,我觉得悲凉,虽然我决意是不恨任何人,甚至不迁怒命运,但我仍然没法原谅那样的一个自己,直面那个愚蠢又张扬的自己——那个笨得让人嫌弃,笨得让人心疼的自己。

我的S先生,现在我还能这样称呼你吗?

那时我的笨拙和鲁莽,我对游戏规则的无视,我那颗扑通扑通跳着的虚荣心,因为遇到你,而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壮。

我不懂克制,不懂收敛,不懂逢场作戏,我太认真了,太用力了,我知道这样的爱太可怕了,足以吓得对方一句再见都不想说转身就跑。

那种感情,差点儿把我自己给摧毁了。

我知道在这段感情结束的时候,我的样子可笑极了,像一个满脸淌着眼泪的小丑,额头上写着两个字:活该。

很久很久之后,当时光将尖锐的痛打磨得浑圆,当你的名字成为甲乙丙丁一般稀疏平常,当有关你的一切都成为我不关心的日常琐碎,我们之间的篇章,才终于算是翻过去了。

无以计数的白昼和长夜,我被这段从一开始就只有我一个人在发疯的感情弄成没有阳光远离故乡自我放逐的疯狂模样。

那时我怎么都想不到,原来也有这一天,念及你,竟既无风雨也无晴。

2011年的春天,我对着那个名叫废柴的文件夹哭了很久,不是一年前走在路上突然爆发的那种号啕大哭,是像受了重创的野兽躲起来舔伤时发出的呜咽。

我知道,一个诚实的人才有可能是可爱的,同时也是幸福的人。

一个故事也同样,必须是诚实的,才能彰显其价值。

我可以用破釜沉舟这个词吗?反正当我打开那些尘封已久的文件夹,所有的文字和影像陈列在我眼前时,我只想冲着黑夜大喊一声:各位看官,请撒花瞻仰吧!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一件能将人逼上绝路的事情,而作者只能在这样的前提下,无数次地置之死地而后生。

从那之后,就像是魔咒解除了一半,行云流水畅通无阻地写了下去。

在潮湿的春天,我许诺自己,写完这个故事就去西北旅行。

第一站,我选择了西安,如果他没有骗我,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座城市是他的故乡。

西望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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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后我们成了老友}

夏天来临的时候,笨笨从江苏来到长沙跟我会合,准备一起去西北旅行。

那是一个深夜,我穿着背心短裤去公寓楼下接她,我很清楚地记得我们从街对面的那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餐馆走出来的时候,一抬头,看见了月全食。

我们买了一个星期之后的火车票,然后在这一个星期当中,每天晚上我都会跟一帮哥们儿在一起,要么唱歌,要么坐在烟熏火燎的烧烤摊子上喝冰啤酒。

那群哥们儿里,有一个是我高三时暗恋过一阵子的人,外号叫马当。

暗恋的原因,说来很好笑,因为高考的时候他坐在我的旁边,考数学时我睡着了,他一直很焦急地想要叫醒我。

我这样解释是因为我不想说出真实的原因。

而真实的原因是因为他给我抄了数学选择题。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原因显得我很没节操。

后来他去成都念大学,学室内设计,我在长沙,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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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训开始我就一直表现得不好,有些惊世骇俗的味道。直到毕业的时候,班上还有同学跟我讲,大一那年第一次上课,你穿着一条红色的裙子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抽烟,好张扬,当时我们全呆了,没有一个人敢去跟你说话。

那段形单影只的日子里,我每天都会没话找话地给远在成都的他发短信,那些短信都是些“你吃饭了吗?”“听说四川美女多是真的吗?”这么无聊的内容,可是他所有的回复,我都抄在了一个小本子上。

再后来我认识了别的男生,注意力渐渐就转移了,我得承认我其实蛮花心的。与此同时,他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频繁地奔波在两座城市,攒下厚厚的一沓火车票。

没有人这样爱过我,坐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只为了见我一面。

我曾经想和他一样为了爱情做这些事的时候,没有遇到那个能令我燃烧的人。

而当我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却已经懂得了节制,丧失了勇气。

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我对他的暗恋是只属于我自己的秘密。

直到大二的某天晚上我无聊,穿着睡裙,跷着二郎腿,在QQ上逗他说:“我有个事情要告诉你。”

他说:“什么事?”

我欲擒故纵地装娇羞,说:“哎呀,我有点儿不好意思呢。”

我心里都盘算好了,他一定会说,都这么熟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然后我就可以水到渠成地把我当年那点儿小心思说出来了。

可是……结果……

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一句话把我堵死了:“那就别说了。”

当时我还是一个性格相当暴躁的女生,一口气憋得我恨不得把电脑砸了,我记得我用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才调整好心态,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当做自己没丢这个人,说:“我还是想说。”

“哦,那你说吧。”

“其实啊……我以前啊……暗恋过你……哈哈哈——”

“哦,这个事,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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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这些年,我们离开最初爱过的人,在这个喧闹的尘世中折腾,又遇见了一些人,在一起一段时间之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又分开,独自在陌生的城市里迁徙,各自有各自的痛苦和失意。

我们都孑然一身,却百***地肯定我们之间的关系不会再有任何改变,我们知根知底,可以忽略性别勾肩搭背,我们甚至没有像很多异性好朋友那样,互相约定假如到了多少岁,大家都还是单身,就在一起。

坐在一起吃烧烤,喝啤酒,讲脏话的这一年,距离我们高考的那年,已经过去六个夏天了。

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他说起自己跟当时的女朋友之间的矛盾,一桌人都没怎么发表建议,只有我这个贱人落井下石地打击他说:“你已经错过你人生里能够遇到的最好的姑娘啦。”

他居然笑了,然后说:“是啊,我知道,委屈你了。”

烧烤摊的油烟太呛人了,否则我不知道如何解释,为什么过了这么久,听到这句话,我的眼睛里还会有一些泪光闪烁。

这些年来,我从来都不是你喝醉时突然叫出口的名字,我只是这么多年一直站在你右侧,与你谈天说地,陪你成长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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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来的后来,街头的少年唱着我们的歌}

到西安的那天,下着大雨,等出租车的队伍排得很长很长。

我披着那块伴随着我走了很多路的枣红色披肩,茫然地看着大雨滂沱中的古都。

书院青旅就在城墙边儿,天气好的时候,会有一些年轻的外国男生和女生坐在门口弹吉他唱歌,他们朝气蓬勃,无论谁路过那里,他们都会很热情地打招呼。

我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但因为对自己的口语发音不自信,我总是腼腆地笑笑,然后迅速地溜之大吉。

也许他们和后来我在清迈的厨师学校里认识的那些欧美男生想法一样,都认为我是一个非常非常害羞的中国姑娘吧……

=.=!

七月的北方城市尽管热,也是干爽的热,不像在南方时,皮肤上总糊着一层黏湿的油腻。

德芭从她位于郊区的学校提着一个几乎能砸晕一个大男人的西瓜来青旅找我,见到我的时候她很镇定,但一起吃过饭之后,她便提出了一个过去很多姑娘不敢提的要求:“舟舟,我今晚不回学校了,我要和你睡。”

狭窄的单人床睡两个168CM的姑娘确实有些挤,旁边床上的澳洲姑娘睡着了,发出响亮的鼾声,我们在这鼾声的掩护下,说了很多很多话。

具体说的话,在这么久之后,其实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是依稀模糊地感觉得到她的快乐和兴奋,让我觉得自己能够用文字陪这些姑娘一同成长,是任何一段爱情都代替不了的安慰。

写字的女生有很多,但我庆幸一路陪着你们的那个人是我。

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起散步,绕一圈鼓楼和钟楼之后回青旅,在街头看到一个男生弹着吉他,在唱李志的歌。

突然之间就被打动了,我们在离他两米的台阶上坐下来,点了支烟,谁也没有说话。

他唱李志的歌,也唱许巍的歌,都是我过去非常喜欢的,路边来来往往的人全成了无声的背景。

过了好一会儿,我问他:“你会唱《米店》吗?”

他看了我一眼,挠着头说:“不是很有把握,我试试吧。”

第一次听到张玮玮唱的《米店》,是在2010年8月的某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看书,S先生在摆弄他的电脑,陆续有游人从石板路走过去,音乐就是在这个时候飘出来的。

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空空的米店。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

我从书中抬起头,看到正前方S先生的侧脸,他蹙着眉,神情非常认真。

灰尘在光线里飞舞,就在那个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觉得我爱上了这个人,而在此之前,我并不了解他的过去。

这个念头使得那个午后和那首歌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走了一段路,我们冷战过,争执过,甚至差一点儿决裂过,我们在各自的城市重逢过,云淡风轻地交流中我内心满溢出浓烈的哀愁……

而这一切,竟始于那个午后,音乐响起来的时刻,那一瞬间他冷峻而若有所思的样子对我的触动。

那些无声的路人像是电影里常用到的转场镜头,将我从2010年的西南拉回到2011年的西北。

起身离开时,我在那个男生的吉他盒子里放下一些钱,数目不大,但是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面对这样的场景,会觉得很尴尬,我知道这些年轻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坚持,也知道在商品社会中,坚持理想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

正因为我懂得他们的艰难,所以我时常在面对这些人时,手足无措。

如果我不给钱,我会很难过。

如果我给了钱,我会更难过。

那天,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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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座城市在我脸上盖了个章}

二十四岁的生日,在青旅的地下酒馆里,喝了好大一杯白啤酒。

关于本命年,大家都说要么不顺,要么大顺。我对它的态度是,既来之,则安之。

虽然有时候看到路上那些穿着校服的小姑娘,留着妹妹头,皮肤吹弹可破,心里也会生出一些羡慕,但我总觉得,姑娘要多活一些岁月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滋味。

二十四岁,从前觉得离自己很遥远的一个数字,一下子就到了眼前。

在去华山的路上,我想,我还有很多事没做,还有很多地方没去过,怎么一下子就到二十四岁了?

我是坐缆车上的华山,尽管如此轻松,我还是因为恐高的缘故在密封的缆车里哇哇大哭。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在金庸题词的“华山论剑”的石碑旁扎了两个帐篷,半夜我被笨笨吵醒,她瞪着我说了一句让我瞬间清醒过来的话:“我要尿尿了!”

我们形迹可疑,姿态猥琐,四处躲避那些晚上登山,等着早上看日出的人。

我们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生怕毫无防备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手电筒光照到我们正在进行的行为。

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更让我崩溃的事:“大姨妈”突然来了!

我准备好止痛药,暖宝宝,卫生棉,红糖水的时候,它不来!

我连一张多余的纸巾都拿不出来的时候,它来了!

从华山上下来之后,我的右脸上突然冒出来一块很大的红色印记,像是命运不怀好意的玩笑,给了我这份意想不到的生日礼物。

吃了息斯敏,擦了药膏,饮食忌口,狂喝水。

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它还是顽强地在那里,好像这辈子都不打算离开我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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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的最后那几天,我成了钟无艳。

一直到后来,我走了很远的路,看了很多美丽的景色,认识了来自很多各个不同国家的朋友,有惊无险地跟各种大小灾难擦肩而过之后,我又想起了这块莫名其妙出现,又莫名其妙消失的红色印记,想起了老人们说的那些有关本命年的各种禁忌。

这世上有些用科学和医学都无法解释的事情,大概只能用玄学来说明。

直至今时今日,我依然相信,它在我二十四岁的第一天出现,其实是为了替我挡住那些不好的事情。

因为破了相,所以在之后那些漫长的,孤单的路途中,我才一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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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只是想看看里面的玫瑰花而已}

嘿,我得承认,我对你的故乡了解得太少。

我没有去大雁塔,也没有爬古城墙,你推荐我去看的博物馆,我倒是顶着烈日排队去参观了一番。

如你所说,确实牛掰,从石器时代一直到大唐盛世,在幽暗的灯光里我仿佛经历了一次奇妙的时光之旅。

到我离开西安的前一天晚上,我还不太相信,我跟这座城市的缘分仅仅就这么浅吗?

当时我在酒店的走廊里给朋友打电话,地上铺着红色的地毯,顾不得脏,我就坐在地毯上很没教养地哭。

我说怎么办,都过去这么久了,我还是一想起他就哭,我这辈子是不是完蛋了。

我说,其实也不是为了他哭,我是为了自己,我就是觉得自己骗自己骗得太辛苦了。

如果那通电话打了一个小时,我大概就哭了五十九分钟。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哭,只是当时觉得非得这样表现一下,才对得起自己千里迢迢,坐十八个小时的火车到你的故乡来看一眼的举动吧。

我十五岁的时候看过一篇小说,女主角背着包去到她前男友长大的城市,在某个机关门口,她被保安挡住了,死活不让她进去。

她一遍又一遍地哀求那个保安说,有人告诉我里面种了很多玫瑰花,我想看看。

但保安怎么会听得懂她在说什么,于是,不管她如何声泪俱下,还是把她赶走了。

我记得结尾处,她抱着自己的背包,蹲在对街,远远地看着那扇无情的黑色铁门,无比委屈地喃喃自语说:“我只是想看看里面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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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十年了,我一直记得这个故事,大概是当初看的时候太替她难受了吧。

十五岁的我,没想到多年后的自己,竟然也做出了小说里才有的事情,不管这深情多么荒唐,总还是出于爱。

可惜你没有给我更多的信息,否则我或许会表现得更夸张一点儿。

我真希望能够在那座古城里找到你儿时住过的旧房子,让我把耳朵贴在门上,隔着山河岁月,隔着你我之间无法逾越的人生悬殊,阅历深浅,听一听还是一个孩子时的你的笑声。

最后那天晚上,我在街上随便找了一辆人力三轮,叫师傅带着我随便转一圈。

师傅看了我半天,忽然冒出来一句话说:“我记得你,你的脸上有块疤。”

我没费唇舌跟他解释那不是伤疤也不是胎记,它是西安给我做的一个记号,像盖在护照上的入境章一样,是来过这里的证明。

在西北的夜风里,我轻声唱了一首歌。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只能这样了,还能怎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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