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0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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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0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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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专职辅导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宜春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历史悠久的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被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6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受到专家高度评价。2019年成功入选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建设学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近1.8万人,留学生400余人;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占40%以上,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0%以上。

招聘对象和条件

宜春学院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4.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是2020年7 月15日--2020年7月26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宜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xt.jxycu.edu.cn/Web/PhaseIndex)

注册、登录、报名(最好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注册时一定提交真实信息,否则影响报名信息数据采集,报名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不需提供封面和封底且不多于4页);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高校工作经历扫描件(人事部门盖章);

④党(团)员证明扫描件(组织部门盖章);

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对报名人数不达3:1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补报,补报时间2020年7 月28日--2020年7月31日。

考试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01

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者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会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未通过原因,初审通过者系统不作任何反馈,同时资格初审汇总结果在2020年8月2日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xycu.edu.cn//)公布,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02

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2020年8月7日,笔试地点宜春学院校本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试卷满分100分。

03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8日下午15:00至18:00,地点宜春学院校本部,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04

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9日,面试地点宜春学院校本部。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综合能力等相关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5.各环节成绩将在宜春学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上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其他

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学校沟通,开具相关证明,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联系人:刘英杰

联系电话:0795-301265、13879596718

邮箱:ycxy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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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处

编辑:涂舒惠

责编:何杰

审核:敖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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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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