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也出炉。规定提到,今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仍为6月7日、8日,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多类考生可享加分或优待。
按照规定,今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至11:30语文;
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
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前开始进行。
▲规定强调考试时间安排的统一性。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规定也提到了各种高考照顾对象类型。
第一类: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二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第三类: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第四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除了明确了高考时间和各种高考照顾对象类型外,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从四方面统筹兼顾:
①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
②完善高考入学机会公平保障制度
③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④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欢迎全国各地莘莘学子报考江西财经大学
【转自:教育部官网】
(如有侵权,请与小微联系)
文案:刘芷颖
编辑:李佳琪
责任编辑:李成龙
审核:刘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