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高职诊改第二批试点校复核结论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1〕27号)正式发布,我院复核结论为“有效”。
质量提升无止境,诊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院将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紧盯薄弱环节,加快补足短板,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现代质量意识,形成常态诊改机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实力。
附件:(赣教职成办函〔2021〕27号:关于公布省高职教学诊改第二批试点校复核结论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出品
图文|王超杰
编辑|林 豪
责编|辛国盛
审核|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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