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就2021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刻认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我省职业教育的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各校要根据招生规模的变化,生源结构的转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要坚持“宽进严出”的原则,扩大入口,畅通渠道,统一出口,实现“质量型扩招”。
二、科学谋划,做好方案
(一)按照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做好教学培养方案。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针对扩招生源,鼓励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可实施弹性学习,最长不超过6年。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与企业及其他院校合作培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牵头组织制订、审定。
(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农字〔2020〕50号),高职院校对高素质农民培养计划考生免予收取学费、书费和住宿费。
(四)除国控专业和医学类专业外,扩招专业原则上由院校自主确定,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国控专业和医学类专业扩招专项计划报名和考试要求见附件。
(五)做好就业推荐。以行业、企业和市场实际需要为导向确定扩招专业,积极向合作企业推荐毕业生就业。
(六)要做好安全**。制定周密方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过程平稳有序。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要加大面向社会人员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招考政策、教学方式、毕业前景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四、规范招生,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各扩招院校要明确分管校级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统筹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联系人:姜燕,联系电话:0791-86765156,邮箱:31776404@qq.com。
附件:1.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计划安排表
2.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说明
3.江西省基层医护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说明
赣教职成字〔2021〕49号.pdf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