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871;江西省代码:8624)
第四条(1)洪都东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一路219号。(2)洪都西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南一路41号。(3)昌南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7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3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学制
序号 | 专业名称(方向)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飞行器制造技术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2 | 飞行器制造技术(定向海军) | 三年 | 9800 | 只招男生 |
3 | 飞行器制造技术(定向空军) | 三年 | 9800 | 只招男生 |
4 | 飞行器维修技术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5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6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7 | 飞机机载设备维修技术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8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9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定向海军) | 三年 | 9800 | 只招男生 |
10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定向空军) | 三年 | 9800 | 只招男生 |
1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12 | 无人机应用技术(定向海军) | 三年 | 9800 | 只招男生 |
13 | 航空电子电气技术 | 三年 | 7800 | 男女不限 |
1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1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16 | 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方向)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方向)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19 | 移动通信技术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0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8800 | 男女不限 |
25 | 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6 | 物流管理(航空物流方向)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7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8 | 市场营销(大数据分析方向)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29 | 空中乘务(含航空地服方向) | 三年 | 8800 | 男女不限 |
30 | 酒店管理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31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32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三年 | 6800 | 男女不限 |
第八条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报。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自主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2、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的文件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计划数从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中划拨。
第十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除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生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招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该体检标准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2.身高:女生:160cm-175cm;男生:170-185cm
3. 体重: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4.视力: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肤色好,无慢性病史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份高招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投档至我校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各省市录取规则正在改革期间,如有冲突,具体以各省市录取规则为准。
4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与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详情见专业列表;住宿费:1000元/年;书费:800元/年(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学院奖学金(受奖面20%):待定。
勤工俭学补助:待定。
第十五条毕业证书: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育、智育、体育合格的具有高职学籍的学生,颁发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证书种类:国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5招生工作咨询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2、邮编:330024
3、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4、联系电话:0791-88491116;88448942;传真:0791-88490764
5、电子邮件:aa88448942@163.com
6、咨询QQ:1514199841;602171965
END
编 辑| 熊玲玲
审 核 | 仇岳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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