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20号令!
今天起
出入重要场合和公共场所的人员
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全国多地疫情散发,我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凡出入以下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
1.学校、医疗机构出入人员;
2.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和乘客;
3.机场、铁路车站、地铁站、汽车站、码头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4.水产品、冷冻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5.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酒店、宾馆、单位食堂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7.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歌舞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8.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9.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人员;
10.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
二、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加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1米线”专人管理制度。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同时,做好老年人、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点击文字查看往期精选
江卫先锋|聆听江卫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的育人故事~
2020榜样的力量序幕与领航||直击学院学生表彰大会
全国知名职教专家王毅教授来我院作教学诊改专题报告
潘星星带队赴深圳、海口检查实习
肖宝英老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
彩!在江西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中我院教师获二等奖
国赛获奖!我院学生在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中获佳绩
接受颁奖并作为高职院校唯一代表发言!冀鹰一行出席江西高校“红色走读”1+4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