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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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南昌工程学院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联合培养专升本

南昌工程学院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南昌工程学院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8号)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将招收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21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为80人,培养形式为南昌工程学院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2.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分配、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长见附件1,相关课程考试大纲见附件2,专升本招生专业介绍见附件3。

二、招生对象

1.凡经统招入学的我省2021届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享受专项政策对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专项计划录取方式。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7:00,逾期不予以办理。

2.网上志愿填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

3.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我校。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卷面满分值30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学校根据专业大类设置并自行命题、制卷,卷面满分值150分。享受专项政策考生的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其他考生相同。

2.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2021年6月5日9:00-11:30,150分钟。

专业基础科目(风景园林设计):2021年6月5日13:30-16:30,180分钟。

3.考试地点

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校区,具体的考场以准考证的考试地点为准。

六、缴费

1.收费标准: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2.缴费时间:5月11日至5月13日,逾期缴费按考生自行放弃报名处理。

3.缴费方式:专升本报名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因考生本人原因缴费不成功造成报名失败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日-6月4日,8:30-17:30。

2.准考证领取地点: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校区悦岸酒店一楼大厅。

八、录取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执行。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科目成绩。

(二)录取

按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和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分类择优录取,如普通计划(联合培养)满额专项计划(联合培养)未满额的,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联合培养)进行调剂录取。如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和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均未满额的,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调剂录取,并按照普通(联合培养)和专项(联合培养)分别公布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调剂录取。复试调剂方案另行公布。

1.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

(1)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

(3)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排序原则如下:综合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综合成绩相同且公共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科目中的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公共基础科目英语、政治、信息技术成绩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相同时,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4)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1)享受专项政策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按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计划(联合培养)满额时,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转为普通计划(联合培养)。

(3)符合专项政策条件且未被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录取的考生,可按普通计划(联合培养)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录取流程

(1)拟录取名单于6月25日前在南昌工程学院官网公示,网址为http://www.nit.edu.cn/。学校公示一周,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2)如有缺额,我校于7月4日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我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南昌工程学院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3)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4)南昌工程学院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学籍与编班

所有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必须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报到,经体检合格后正式取得学籍,单独编班或编入所报考专业本科三年级班级学习。

十、学费和待遇

符合专升本(联合培养)录取条件的学生,由南昌工程学院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南昌工程学院风景园林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高校为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在奖学金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助学贷款、党员发展、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南昌工程学院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1.考生须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考生应做好往返途中和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

十二、报名咨询

1.风景园林专业。联系地址: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校区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教务办(逸夫楼A321),联系人:另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30725。

2.其它未尽事宜请向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咨询(0791-88127325)。

南昌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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