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在2021年继续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
招生专业计划及简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创建于1982年,隶属于东北电力大学计算机学院,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吉林省高水平A类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在2016年吉林省专业评价中排名第三。1998年获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计算机领域工程硕士授予权,2010年获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018年获批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拥有吉林省发改委重点实验室1个、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吉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本专业已为国家培养出近5000名本、专科毕业生,在IT、电力、金融等企事业单位就业。
二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和学士学位证书;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
4.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
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考生应在2021年6月3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至lhbneepu@126.com邮箱(若发送邮件1天后,未收到回信,请与我们联系),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东北电力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需打印签字)。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要求五官清晰,不得进行PS操作。
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4日前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neepu.edu.cn/)公布。
(三)考核测试
1.考试时间:2021年7月6日-7日。
2.考试形式:采用远程视频面试
3.面试内容:
(1)英语水平(30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说及沟通能力。
(2)专业能力(7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计算机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以及本科期间获奖情况、科技竞赛情况、社会实践等情况。
(四)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将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neepu.edu.cn/)公布。
四
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
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发放《东北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5.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六
监督机制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947976543
联系人:李老师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neep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132012
编辑:胡舒羽
责任编辑:娄剑
主办: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