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人!长春多所学校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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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人!长春多所学校招聘教师

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以及《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 12家事业单位,提供了 27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公告)》(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9日至2003年7月2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7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朝阳区已辞退代课教师报名条件: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市朝阳区乡(镇)中小学有工作经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在朝阳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女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后出生),男60周岁以下(1961年11月30日后出生);已辞退代课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代课教师确认相关材料,但尚未申报确认的,必须提供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市朝阳区乡(镇)中小学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龄证明”和“单位本人历年工资证明”,方可允许报考。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代课教师不受此项条件限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 https://www.网址未加载/qgsydwzp/2021/jl/07cccy/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2021年8月18日14:00截止,1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不大于10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考生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至2021年8月28日9:30截止。

考生登录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

https://www.网址未加载/qgsydwzp/2021/jl/07cccy/

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3号)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9:00至11:00。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携带证件材料: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参加2021年8月28日笔试的考生均须提供本人笔试前3天内(8月25日-27日)由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机构请见附件4)。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3)提供并上交本人笔试前3天内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4)《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5)《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成绩查询:2021年9月8日,可登录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

https://www.网址未加载/qgsydwzp/2021/jl/07cccy/

7.政策加分:

(1)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凡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在朝阳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可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按照《吉林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审核表》中确认的教龄,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代课教师请于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0日9:00至16:00,将代课教师确认相关材料等送至最后代课学校初审,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2日9:00至16: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初审确认的相关材料等送至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347室(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联系电话:0431—85102036),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会同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13日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2)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7分,二等功加9分,一等功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 8 月 9 日9:00至16: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7室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联系电话:0431—85109298),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 8 月 13 日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8.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代课教师另行提供朝阳区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相关材料;尚未申报确认的,必须提供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市朝阳区乡(镇)中小学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龄证明”和“单位本人历年工资证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方共同研究确认。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小数点后依次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分数仍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2021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考生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ccrs.changchun.gov.cn/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chaoyang.changchun.gov.cn

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人社部门电话:0431-85109298(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1: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3号公告).xlsx

2:《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3:《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4:长春市内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截至2020年12月20日).docx

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强化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区内中小学用人需求,长春经开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14名(合同制教师102名,人才引进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招聘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日之后至2003年8月2日之前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体育教师可放宽至二级乙等证书)。 8、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且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9、人才引进人员需符合任期内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不受学科限制)且在相应学科教学岗位任教6年以上,直接进入面试,报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0、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经开区乡(镇)中小学有工作经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中专以上学历,在经开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女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2日后出生),男55周岁以下(1966年8月2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已被经开区中小学聘用的同工同酬教师及两年内从区内中小学辞职教师不得报名。 (四)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待遇及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与长春经开区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人才引进人员有编制的纳入编制管理,无编制的按聘用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的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www.cc网址未加载)点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应届生就业推荐表》(附件2)(学校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公章)。

人才引进人员还需上传骨干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5日(8月5日下午15:00截止报名)。

(二)网上缴费

考生认真核对所报考的岗位,确认报名所需的全部信息已经上传完毕后,提交报名申请并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应对报名信息负责,如出现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无法返还报名费。仅提交报名申请但未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并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经开人力资源市场(临河街3478号),经审核通过后,返还报名费。

(三)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10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经开区文教局工作人员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请考生关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印准考证通知。

应聘人员通过“长春经开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注明。

(五)笔试

时间、地点:待定。

请考生关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通知。

1、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笔试主要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纲要》为主。

3、政策加分: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凡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在经开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可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代课教师请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3日9:00至16:00,将代课教师确认相关材料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课教师确认表》(附件5)等送至最后代课学校初审,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3日9:00至16: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初审确认的相关材料等送至长春经开区文教局1306室(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吉林大路6188号,联系电话:0431—84612896),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经开区文教局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审验,对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11日在长春经开人才网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4、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六)心理品质测试 测试形式为在笔试后不离考场直接采取执笔答卷形式进行,对于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按照准考证通知时间地点参加心理品质测试。通过专业机构认定综合心理素质达到合格标准的,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的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者按照长春经开人才网的有关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到长春经开人力资源市场(临河街347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应届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暂未取得有关证书的,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 (八)面试 面试以模拟授课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按照代课教师、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本部毕业生、其他考生的顺序聘用;所有条件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录取人选。递补原则:按照报考同岗位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无递补人员,由文教局调剂报考其他相同学科岗位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体检 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 (十一)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十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后,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本公告有关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2日。

(四)本公告中“应届生”特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五)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文教局共同负责,且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随时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和“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政策咨询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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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查询。政策咨询电话:84612896(文教局)报名咨询电话:84644071(人社局)技术支持电话:84644178(长春经开人才市场)附件

1.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及招聘人数一览表

2.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应届生就业推荐表

3.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4.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5.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课教师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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