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结果的通知》(吉教高〔2021〕28 号),我校教师教育发展中心顺利通过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被认定为“吉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学校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重点,以服务教师教学发展为目标,以规划教师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发展咨询服务、推动教学改革等为切入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模式,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达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标准,通过学校自评及答辩验收,经过吉林省教育厅组建的专家组评审赋分,最终被认定为“吉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将以此为契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中心在机构建设、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构建我校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供 稿: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制 作:白 鹭
编 辑:周 颖
责 编:赵春阳
审 核:程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