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
关于再次重申全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的通告
致全校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和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吉防发〔2020〕3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途径,学校要求全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并已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大家,学校也已发布并与家长签署了《吉林化工学院关于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致家长告知书》。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和扩散,确保全国彻底战胜疫情,维护人民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现再次重申,全校同学不得提前返校,对未经批准擅自返校的学生,将参照《吉林化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吉林化工学院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学生行为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本期编辑|解燕菲
审核校对|李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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