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返岗上班须知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教职工返岗上班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教职工返岗上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岗条件
(一)外地回长春连续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健康教职工。
(二)居家自行测温连续14天低于37.3℃的教职工。
二、注意事项
(一)返岗上班期间须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乘坐,要自觉做好乘车记录备查。
(二)自驾上班的教职工通过学校门禁系统识别,接受体温检测后,可进入校园;其他形式上班的教职工,通过“工大微卡”扫码进行身份验证合格,接受体温检测后,可进入校园;乘坐北湖校区班车上班的教职工,乘车前接受体温检测可直接进入校园。
(三)做好办公区域及其物品的消毒,勤洗手,常通风,见面不握手,肢体不接触,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四)建议少搭乘电梯,梯内不互相交流。
(五)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原则上对外不邀约,不接待校外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须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审批,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
(七)原则上不召开大规模会议,若集中开会,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或隔位就坐,做到通风良好、及时消毒。
(八)参加长春市内公务活动,要做好相关防护及登记备案工作。
(九)自返岗上班起,教职工要做到不聚集,尽量不去人流密集场所,不接触疫区来长人员。同时,做好个人及家属的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接触感染等事件发生。
(十)实行错时用餐、分散堂食,学校统一提供盒饭,当天8:30前登陆学校企业微信号进行用餐预约。
三、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返岗上班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督促指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做好教职工返岗上班的宣传、教育、引导、报告、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全体教职工电话、微信一律24小时处于开通状态,所有信息传递,必须第一时间回复响应。如遇其他突发状况,应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教职工上班第一天上交“长春工业大学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卡”,并继续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防疫信息报送工作。
(四)不能按时返岗上班的教职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
(五)教职工在岗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就近到指定医院就医,同时向家庭住址所在社区报告。并立即对本部门本单位当日上班人员开展复核,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六)疫情未完全解除之前,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开长春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离开的,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批同意后,科级以上干部须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其他教职工须报人事与人才处批准。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擅自外出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按照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境外进入(返回)长春市的教职工,本人或亲属应提前1~2天向进入(返回)社区及学校如实报告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国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按照社区反馈相关要求进行。
(八)本须知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学校集体等在校工作的各类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所辖范围内的自雇自营、服务外包等人员的疫情防控、监督提醒、健康报告等工作。
(九)广大教职工要严格认真遵守本须知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违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十)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春工业大学
2020年3月27日
长春工业大学
总第「622」期
供稿/党委教师工作部
编辑/孙竞峰
编导/张亮亮
审核/王鸣晖
出品/新媒体中心监制/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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