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00名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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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等市内9区、102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计 30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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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应聘者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全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他们将在基层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应聘者要求
应聘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4日(含)至1997年12月4日(含)期间出生)。已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详细讯息
本次招聘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网址未加载),以及沈阳日报微信公众号(syrb1948)查询。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
需要提醒应聘者的是,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另外,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接到所报岗位取消通知后,可在通知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者从报名开始到聘用结束,请务必保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网上报名到聘用的具体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9时至12月13日14时。报考人员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有关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报名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15年12月14日12时。信息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5年12月15日12时。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2日9时至2015年12月26日12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二、考试考核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9:30-11:00。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5日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人选的确定
招聘岗位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2(不足1:2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以总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确定拟聘用人员)。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进行递补。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公布。
4.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原件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原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面试后考察前提供。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6.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面试结束5日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和平区卫计委:024-22829501
沈河区卫计委:024-24801112
铁西区卫计委:024-25843963
皇姑区卫计委:024-86218413/86285715
大东区卫计委:024-84313996
浑南区卫计委:024-24821712
于洪区卫计委:024-25833331
苏家屯区卫计委:024-89812073
沈北新区卫计委:024-8986532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卫计委:024-23412561
市人社局:024-22532048
●网上报名及缴费咨询电话:024-22532563
●纪检监督电话:024-22539058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期间双休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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