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26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全省计划招聘22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限2年(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支医类岗位的考生可放宽为2012届、2013届、2014届、2015届、2016届毕业生。
6. 鼓励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且未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2016年“三支一扶”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续聘在岗人员原则上续聘不超过3次。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应为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应为医学院校的医学类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政策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一)“三支一扶”招聘计划要与编制管理相结合,使用设岗事业单位本年度空编进行公开招聘,并预留相关编制,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3年内不得调转。
(二)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2016年9月1日起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其中国家补贴1500元/人/月,省财政补贴780元/人/月。2016年对2015-2016年度工作生活补贴国家和省提标部分进行补发)。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省财政按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所需资金从省下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专项补助资金中支出。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从2016年9月1日起,省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每年为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1700元。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在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不限制报考次数。
(六)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九)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规定执行。
(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十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2〕2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十二)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四、报名办法
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6月22日8:30—6月24日11:30。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报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本考试不需要缴纳考试费用。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6月22日8:30—6月24日15:30。
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5:30,未改报、虽改报但仍审查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吉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6月27日8:30—7月2日9: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准考证打印”,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加分资格审核
6月27日8:30—6月29日11:30,笔试加分的考生,要到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笔试加分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三支一扶”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各地要将资格审查结果于6月29日16:00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16年7月2日(周六)9:00—11:00(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6日后,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面试前3天,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资格审查时,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3份网上打印的《吉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附带3张未粘贴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的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50分。
六、体检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0431-1233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技术咨询电话
0431-89995765(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联系方式
各市(州)人社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安达街229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2楼
联系人:战雪 联系电话:0431-88781559
(二)吉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吉林市松江东路65号,市政府四号楼335房间
联系人:于杨 联系电话:0432-62048586
(三)四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四平市市府路59号(火车站坐128路到公安局下车步行300米到市政府东门一楼)
联系人:张绍良 联系电话:0434-3266602
(四)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辽源市西宁大路99号,就业服务局四楼
联系人:杜莉萍 联系电话:0437-5089160
(五)通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联系人:梁敏 电话:0435-3269368
(六)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白山市新华路2号,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联系人:许传政 联系电话:0439-3250852
(七)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2300号松原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联系人:李光耀 电话:0438-2691005
(八)白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社局407房间
联系人:陈雷 电话:0436-3209625
(九)延边州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延边州人社局608室
联系人:张建英 联系电话:0433-2879029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431-12333
更多招聘信息尽在北华大学就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