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一)简化高校毕业生留长手续。高校毕业生落户不受购房、居住等条件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落户。办理居住证制证周期缩短为5天。
(二)引导高校毕业生留长就业。对留长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见习补贴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对留长就业创业的“双困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留长创业。对留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提供30万元的贴息贷款,团队创业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贷款累加,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高校毕业生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免费专家创业指导;对回长春原籍县(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对获奖个人及团队提供最高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培育和建设,精准帮扶
大学生创业1000人。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长安居。推进“人才公寓”项目落实,2018年为高校毕业生留长提供“人才公寓”5000套;实施企业引进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探索采取与房地产开发商“政府议价”模式,为高校毕业生留长购房提供优惠。
(五)优化高校毕业生留长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一门式”办理,提供“只跑一次”的便捷服务;培育基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示范社区50个,实现服务标准“四统一”。划分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创业大学生5类人群,提供“分段式”服务;建立政策、公共服务机构、创业项目、大学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导师、大学生创业园7个“线上”信息服务库,开设“线下”就业创业梦想直通车定时、定点接送大学生参加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提供“双线式”服务。
(六)开发高校毕业生留长岗位。借助长春市“万人计划”,利用专业技术选调生“引进工程”、党政综合选调生基层“储备工程”、事业单位人才“采兰工程”、企业人才“智造工程”和海外人
才“海聚工程”等5项工程,为高校毕业生留长提供2000个公务员、事业单位、优质企业就业岗位;同时推进在长国有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四平市引才政策
引进人才与四平市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
1.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对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相应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6年服务期内,对由域外引进的硕士、博士,确需租房的,免费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公寓未建成前,提供每月600元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平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辽源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服务基层大学生引进优惠政策:
1.在基层工作期间,被确定为年度“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的,额外享受当年每人每月200元津贴,在当年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1次,并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特别优秀并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任到行政机关任职。
2.连续5年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并在工作所在地购房,可在服务期满后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5万元。
辽源籍高校学子回引优惠政策:
1.向辽源籍高校学子开放创业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产业孵化园。
2.辽源籍高校学子可利用假期到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对口实习实践。
3.辽源籍高校学子依托我市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返乡创办民营企业、创客空间。
4.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学子申办“大学生创业贷款”。
白城市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1.有3年以上技术研发、创意设计工作经历,且近3年来取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且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的大学生或者创办小微企业,且企业有良好成长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年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经评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2.有创新创业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3年期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创业带头人,按人均20万元实际贷款人数和额度分别给予2年期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不需要担保基金担保的,按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3.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研究发明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的,经认定,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资金支持。
松原市引才政策
引进人才应与松原市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给予引进人才松原市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引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平均发放完毕。
4.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松原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5.引进人才应聘到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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