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是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1437,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01
报名条件
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02
招生专业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5个专业均已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设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03
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访问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cit.edu.cn/,点击进入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26日12:00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小二寸照片
(2)本人签字确认的《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4)学信网查询的本科学位证认证报告扫描件
04
考试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相关材料,请考生于7月27日到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和考场安排等信息。
考试时间:7月28日
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基础,每科100分,总分200分。
具体考试方案详见“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考生需提前准备考试相关设备和备品)。
05
录取
达到学校规定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
专业级差: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三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分数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第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在级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计算机基础、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06
培养相关事宜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07
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报考和考试中违纪或作弊,弄虚作假,我校取消其报考或入学资格。
2.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或证书)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08
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431-80578555,
80578299
传真:0431-80578269
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ccit.edu.cn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在线
编辑:李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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