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对录取通知书信息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核对通知书上的打印信息,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民族、照片等信息。如有不符,且属于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发生错误的,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的文件要求,由学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来校后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审核材料后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反馈我校。否则新生不能确认为录取学生,学生将不能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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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自愿迁移户口,可以不将户口迁入学校。若迁移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吉林省内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居民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吉林省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注意事项:
(1)如需迁移户口,请在迎新网中点击“申请户口迁移”按钮,便于学校统计迁移户口信息。
(2)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省、市、县。
(3)婚姻状况栏必须写明婚姻情况。
(4)迁移证备注栏写明身高及电话。
(5)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原因必须是“大中专招生”代表升学意义的原因。
(6)迁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理工大学。
(7)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避免过期作废。
(8)户口专用章清晰,必须与户籍地派出所相符。自己核对迁移证项目信息准确无误后,必须在10月31日前上交。如错过统一上交落户日期,将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9)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10)咨询电话:0431- 855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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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迁移党团组织关系
1.省外转入我校党员:
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地址为: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目的地组织为:长春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省内转入我校党员:
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输入转入党组织名称,即“中国共产党长春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系统自动生成路径,网上审批通过,完成转接手续。
联系电话:0431— 85582600
3.团关系转接:
新生可在入学后一个月内,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的个人账号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所在学院团委审核通过,转接至新的基层团组织。
联系电话:0431— 8558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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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转个人档案
(个人领取或统一邮寄)
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个人档案,档案袋应封口并加盖公章,并在入学报到时交到所属学院。
如为当地省、市招生办统一邮寄档案的,请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东区)/7186号(南区)/7989号(西区)长春理工大学**学院**老师收,邮编:130022。
具体收件人及其联系电话见《迎新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表格中所属学院的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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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体质健康测试准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关于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健康、体魄强健”的重要部署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精神,我校每年按文件要求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跑、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测试标准及执行办法请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希望同学们在假期认真练习,增强体质,同时做好新学期入学后体质健康测试准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相关内容详见:http://jtb.cust.edu.cn/通知公告栏及关注微信公众号“长理学生体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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