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一、我院在吉林省的文科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美术类考生51人,综合成绩录取最低分494.83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吉林省的理科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美术类考生13人,录取最低分483.031分;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河南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12人,录取最低分449.8分;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河南省的文科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编导类考生10人,录取最低分409分;完成计划。
五、我院在河南省的理工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编导类考生5人,录取最低分409分;完成计划。
六、我院在广东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史类考生16人,录取最低分488分;完成计划。
七、我院在黑龙江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类考生4人,录取文化课最低分305分;专业课成绩最低分198;录取综合成绩最低分397分;完成计划。
八、我院在江西省的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21人,综合成绩录取最低分515.8分;完成计划。
九、我院在江西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类考生12人,录取最低分398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出品: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