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近日印发《关于公布〈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拟启动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
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加快建立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提升我国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聚焦立德树人。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为基本方法的评估体系,在保持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基本定位和评估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坚持继承创新。
突出诊断功能。评估体系和信息服务突出诊断功能,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升。通过学科发展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总结阶段性进展,查找结构性短板,呈现优势与不足,助力学科内部治理能力提升。
强化分类评价。以一级学科为单元,突出特色,体现优势,加强不同学科分类评价。强化“代表作”和“典型案例”评价,设置开放性留白,充分体现办学定位与特色贡献。
彰显中国特色。立足中国国情和学科发展实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构建中国特色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方法,树立中国标准,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更加凸显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三、主要举措
1. 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构建“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四维度评价体系。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成效评价。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人才培养首位,重点考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情况及成效。二是加强人才培养过程质量评价。重点考察教材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国际交流等方面情况,突出科学研究等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强在学质量与毕业质量相结合的学生质量评价。在学质量突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代表性成果,注重学生参与度和贡献度;毕业质量坚持整体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质量相结合,注重用人单位评价。
2. 坚决破除“五唯”顽疾
注重多元评价,采取多维方法。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不设置人才“帽子”指标,避免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评价科研水平不唯论文和奖项,设置“代表性学术著作”“专利转化”“新药研发”等指标,进行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评价学术论文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采用“计量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中国期刊与国外期刊相结合”的“代表作评价”方法,淡化论文收录数和引用率,不将SCI、ESI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规定代表作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突出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充分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客观证据的专家融合评价方法,坚持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与高水平成果定量评价相结合。
3. 改革教师队伍评价
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促进师德与师能相统一。采用“队伍总体结构与代表性教师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教师队伍质量,重视青年教师队伍情况。加强教师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职责的评价,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和指导研究生情况作为重要观测点。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关注教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授课情况,抑制人才无序流动。
4. 突出质量、贡献和特色
在评估整体导向上突出质量、贡献和特色。强化质量,淡化数量,不设置发表论文数、出版专著数、申请专利数等指标,突出原创性、前沿性、突破性成果。强化学科对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更加强调发挥文化传承创新与智库作用,自然科学学科更加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强化分类特色评价,按一级学科分别设置指标体系,充分体现办学定位与学科优势。
5. 提升数据可靠性和评价科学性
优化参评规则,坚持“归属度”原则,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和学科生态优化,确保跨学科成果合理使用。完善信息填报标准,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创新信息审核机制,提升智能核查水平,建立违规惩戒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信息可靠性。适度扩大评议专家规模,制定专家评价指南,优化调查问卷设计,充分运用“融合评价”,建立专家“元评价”制度,进一步提升专家评价和问卷调查的科学性。
6. 多元呈现评估结果
优化结果分档方法,多元呈现评估结果,分类发布总体结果与提供单项评估结果相结合。深化评估信息挖掘,向政府和参评单位按需提供诊断分析服务,促进学科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四、评估程序
1. 自愿申请。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均可按规则自愿申请参评。
2. 信息采集。采用“公共数据获取与单位审核补充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模式,将通过公共渠道获取的信息提供给参评单位确认并补充必要材料,着力减轻单位负担。
3. 信息核查。通过材料形式审查、信息逻辑检查、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重复数据筛查、重点数据抽查、学科归属分析等七项措施,对评估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和“清洗”。
4. 信息公示。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评估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由参评单位相互监督并提出异议。
5. 反馈复核。对信息核查和信息公示中发现的存疑问题,汇总反馈至相关单位复核,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惩戒。
6. 专家评价。按一级学科和评价指标分类遴选专家,请专家对各定性评价指标进行逐项评价。
7. 问卷调查。通过网络调查平台对学生和用人单位进行问卷调查。邀请同行和行业专家对学科声誉进行问卷调查,邀请境外同行专家对部分学科开展国际声誉调查。
8. 结果形成。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评价结果,依据专家确定的指标权重,统计形成评估结果。
9. 结果发布。分类分档发布总体评估结果,探索提供多维度评估结果。
10. 诊断分析。深入开展信息挖掘分析,为参评学科和单位提供诊断分析服务,发挥评估诊断作用;为政府提供总体分析研究报告,发挥评估智库作用。
附: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如何开展?教育部10问答详解
问:《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有哪些?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评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这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历史意义。
《总体方案》对学科评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自2002年开始,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经过近20年的探索实践,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学科评价体系。学科评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国高等教育实际,着力反映我国高校学科建设总体水平和阶段性进展。学科评估遵循教育规律,依托广大高校、专家学者、专业组织共同研究制定指标体系,凝聚最大共识,以评促建、以评促升,推动我国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学位中心就《工作方案》研制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到一线开展面上调研,召开20余次调研会,当面听取了100余所高校和部分省市教育厅400余位专家意见建议。二是召开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座谈会,有针对性开展调研,专题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改革。三是征求有关部委、相关司局意见,多次沟通反馈。四是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分专题组开展研究,深入论证。五是紧紧依靠学科领域专家,对每个一级学科指标体系书面征求高校和部分学科评议组专家意见,形成最大程度共识。学位中心对各方意见逐条研究、反复推敲,最终形成《工作方案》。
问:本轮学科评估的总体改革思路是什么?
答:在深入总结前四轮学科评估经验基础上,第五轮学科评估立足新时代,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按照“改革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要求,在以下十个方面改革完善:
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破除“五唯”顽瘴痼疾;进一步强化师德与师能相统一;进一步突出质量、贡献和特色;进一步强化分类评价;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评估信息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专家评议质量和评价科学性;进一步完善结果发布方式;进一步强化评估诊断功能。
在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上,坚持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为基本方法,以破除“五唯”顽疾为突破口,在保持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基本定位和评估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决破除“五唯”顽疾,改革教师队伍评价,突出质量、贡献和特色。
问:学科评估如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答:学科评估以“聚焦立德树人”为《工作方案》首要原则,指标体系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贯穿于评价全方位、全过程,集中体现在“人才培养质量”一级指标中。在“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四个维度上,强化“五性”评价。
一是方向性。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人才培养首位,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贯穿于评价在校生和毕业生始终。
二是系统性。将人才培养过程与培养成效相结合、在学质量与毕业质量相结合、总体情况与代表性成果相结合,系统评价育人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过程性。加强人才培养过程评价,重点考察教材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及国际交流学习等方面情况,突出科学研究等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
四是成长性。考察学生在学期间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等方面的成长度,以及科研训练对学生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的提升度。
五是多元性。探索多元评价方法,在同行专家评价基础上,对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大规模问卷调查,推进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机结合。
问:学科评估在“破五唯”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坚持以立促破,破立结合。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不设置人才“帽子”指标,避免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片面做法。评价科研水平不唯论文和奖项,设置“代表性学术著作”“专利转化”“新药研发”等指标,进行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评价学术论文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采用“计量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中国期刊与国外期刊相结合”的“代表作评价”方法,不“以刊评文”,淡化论文收录数和引用率,不将SCI、ESI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突出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着力扭转“SCI至上”局面。坚持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与高水平成果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证据的“融合评价”方法。
问:学科评估如何有效抑制人才无序流动?
答:学科评估鼓励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在抑制人才无序流动方面采取了如下“组合拳”。
一是评价教师队伍继续沿用“队伍结构质量和代表性骨干教师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按学科方向列举代表性骨干教师,不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不统计人才“帽子”数量,扭转过度看重“帽子”的不良倾向。
二是教师成果严格按产权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对于引进人才在原单位取得的成果,不在新单位统计使用。
三是强化教师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职责的评价导向,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和指导研究生情况作为重要观测点,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全心育人,避免产生通过大规模聘用“专职科研人员”专攻科研指标、忽视人才培养的不良倾向。
四是关注骨干教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授课情况,供专家评价参考。
问:学科评估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体系”方面有何举措?
答:加快构建科学权威、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体系,凸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本轮评估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更加强调政治方向。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要突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住学术评价中的政治关。
二是更加彰显中国特色。重点考察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在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等方面的特色和贡献,凸显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如:将“三报一刊”文章作为重要研究成果,规定代表性论文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强调课程、教材评价更加突出思想性、时代性,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中国实际。
三是更加体现学科特点。淡化实验室、基地等条件资源类指标,强化对学术著作、艺术实践成果等进行“代表作评价”,适度降低学术论文等指标权重,不设置专利转化等指标。对于人文学科,强调其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等方面贡献;对于社会科学,鼓励其在中国实践中形成中国方案,研究解决中国重大问题;对于艺术学科,突出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特点,更注重考察其实践性,强调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并重。
四是更加突出服务社会。充分认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在政策咨询、智库建设、公共服务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贡献,加大社会服务“案例”权重,丰富“案例”内涵。
五是更加强调同行评价。相对于自然科学学科,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成果难以通过量化指标全面呈现建设成效,更加依靠学术共同体,采取切实举措,提高同行评价质量。同时,加强国际评价,首次在教育学、心理学、考古学、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设置学科“国际声誉”指标,邀请境外专家开展学科声誉调查。
问:学科评估如何确保评估材料真实可靠?
答:确保评估材料真实可靠,是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也是高校普遍关心的问题。第五轮学科评估在以下六个方面综合施策。
一是优化评估参评规则。充分考虑“小规模学科”和“新设立学科”实际情况,优化完善“相近学科同时参评”规则,坚持成果“归属度”原则,既鼓励学科生态优化和交叉融合,又确保跨学科成果合理使用。
二是充分使用公共数据。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和国内外第三方数据机构合作,建立学科大数据库,提供给学校审核补充或与学校填报数据比对核验。
三是加大材料核查力度。通过材料形式审查、信息逻辑检查、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重复数据筛查、重点数据抽查、学科归属分析等七大措施,对评估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清洗”。
四是开展信息网上公示。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选取部分评估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异议。
五是创新专家审核机制。应用“融合评价”方法,请专家对成果学科归属等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跨学科成果合理使用。
六是建立违规惩戒机制。对于因数据填报失实而被删除的数据,不得再进行补报或调整到其他学科;对于弄虚作假行为,视其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处理。
问:学科评估如何有效提高专家评价质量?
答:学科评估着力提高专家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努力提升专家评价质量。
一是适度扩大专家数量。增加评审专家数量,每位专家仅评审部分指标,保证评价“精度”和“深度”,提高评价针对性和保密性。
二是科学遴选评审专家。为不同评价指标分类制定遴选规则,分别选取评议专家,确保科学性;通过信息系统依据遴选规则随机选取专家,确保公平性。
三是研制专家评价指南。制定评价指南,明确专家评价原则和评价重点,统一评价标准。
四是探索“融合评价”方法。在科学把握定量和定性结合度的基础上,融合定量和定性评价优势,充分发挥定量数据和客观证据在专家评价中的辅助研判作用,提高专家定性评价可靠性。
五是完善结果统计方法。对评价结果进行“去极值”“标准化”等统计学方法处理,剔除专家评价的“奇异值”,提高结果可信度。
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何切实减轻学校负担?
答:为切实减轻学校负担,减少对高校正常办学干扰,本轮学科评估着力加强评估专业化建设,创新评价方法,完善评估流程。
一是构建“公共数据与学校填报相结合”的数据获取模式。充分利用学位中心“全国学科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国内外公共数据资源,将有关数据提供学校审核确认,有效减轻学校收集汇总数据的负担。
二是提升评估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提供智能核查、智能比对、智能提示等功能,帮助学校高效填报与核验数据。
三是首次实施“全程无纸化”报送。所有材料均通过评估系统提交电子文件,不再报送任何纸质材料。
四是评审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开展。不“进校”开展评估,减少对学校正常办学的干扰。
问:学科评估工作下一步有何安排?
答:学位中心将于近期向全国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发出《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正式启动评估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申请,提交有关信息,学位中心将严格按程序开展信息核查、信息公示、反馈复核、专家评价、问卷调查、结果统计、结果发布等工作。评估结束后,将深入开展信息挖掘分析服务,帮助高校总结阶段性进展,查找结构性短板,发现优势与不足,发挥评估诊断作用,推动学科内涵式建设,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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