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鉴于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把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特对我校2021年艺术类校考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平台
我校2021年艺术类校考采用“小艺帮APP”进行报名、考试,请考生登录https://www.xiaoyibang.com/使用智能手机自行安装(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考试要求
(一)表演专业考试要求(见附件2)。
(二)表演专业考生录制作品样品(见附件3)。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要求(见附件4)。
(四)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照片(见附件5)。
(五)提交录制的作品和网络视频笔试要求
1.录制的作品要求
(1)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安静空间,通过考试系统利用智能手机录制作品。
(2)录制的作品不得做任何编辑、后期处理。
(3)录制的作品应保证画面清晰,声音清晰可辨。
(4)录制的作品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生号、籍贯等可辨识考生身份的画面和声音。
(5)表演专业考生须素颜、简装出镜。
(6)考生应注意录制的作品为在考试规定时间使用考试系统实时录制,而不是非考试时间提前准备好的视频。
2.网络视频笔试的要求
(1)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独立的安静空间。
(2)利用两部智能手机分别拍摄。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APP”作为主机位,进入考试后系统录制考生考试全程视频;另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作为辅助机位,架设在可拍摄独立空间全景的位置,拍摄考场环境。单个考试科目结束后,需要先提交主机位视频,然后暂停辅助机位录制,等全部考试科目都提交后才能提交辅助机位。(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1)
(3)网络视频笔试开考前应向主机位的手机镜头清晰展示空白答题纸(静止停顿5秒),笔试结束时,根据系统提示,向主机位手机镜头清晰展示已创作完成的答题纸(静止停顿30秒)。最后将已创作完成的乐谱清晰拍照,上传系统。
(4)须在我校邮寄的专用答题纸、草稿纸上,用铅笔答题。
三、考试具体内容
(一)表演专业
1.考生在视频中展示仪容形体,时长不得超过30秒。
2.考生在视频中表演自备稿件(台词片段),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
3.考生在视频中才艺展示,可为演奏、演唱、舞蹈,时长不得超过90秒。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歌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考生限时答题,时长60分钟。
2.器乐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考生限时答题,时长120分钟。
3.演奏和演唱(提交录制的作品)。建议使用键盘类乐器演奏,演唱国内艺术歌曲或民歌,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吉林省外考生
(一)吉林省外考生根据所属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省统考、联考时间和考试方案参加考试即可。
(二)山东省音乐学专业采用山东师范大学联考平台成绩,考生须主项选择声乐,副项选择键盘类乐器,或主项选择键盘类乐器,副项选择声乐,否则不进入我校校考合格名单。请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山东省考生密切关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及组考院校的相关通知。
五、拟定报名时间和提交
录制的作品、网络视频笔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在缴费前须仔细核对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答卷语种、报考专业、《吉林省2021年艺术类校考报名资格证》、毕业高中等信息是否准确,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负。
2.报名缴费成功即启动考务安排,无论考生考试与否,均不退费,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艺术类校考相关通知,慎重报名。
(二)提交作品或笔试时间表:
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提交作品或笔试时间 |
表演 | 全部 | 提交录制的作品 | 3月6日9:00至7日17:0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歌曲创作 | 网络视频笔试 | 3月6日9:00至10:00 |
器乐曲创作 | 网络视频笔试 | 3月6日14:00至16:00 | |
演唱和演奏 | 提交录制的作品 | 3月6日9:00至7日17:00 |
1.考试系统支持多次考前练习,请考生在正式开考前一周在系统中查看我校模拟考试信息,参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前务必进行至少一次完整的考试成功操作流程。如遇任何问题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因考生消极备考、不熟悉考试系统导致考试失败的,后果自负。
2.考生须在笔试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试系统候考,由于考试迟到未能正常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向学校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二)考生提交的独立作品须保证真实,未经任何编辑及后期处理。如发现有造假、作品中透漏考生身份等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三)严禁任何替考行为。我校将严格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考试视频信息,如发现替考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四)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复测成绩与校考成绩有明显差异的考生进行调查,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
(一)因条件有限无法提供录制的作品或无法实现网络视频笔试的考生,请在1月8日15:00前联系我办,我办将与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积极沟通,保障考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二)联系电话:0433-2732477
延边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