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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双减”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吉林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出现以下违规办学行为,如发现将视情节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1.严禁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培训;
2.严禁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擅自办班开展学科培训;
3.严禁擅自提高培训费用;
4.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
5.严禁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6.严禁擅自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欢迎广大群众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存在以上行为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名举报,并提供具体的名称、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
吉林市教育局:0432-62071111
船营区教育局:0432-62035780
昌邑区教育局:0432-62755322
龙潭区教育局:0432-63069877
丰满区教育局:0432-64562361
高新区教育局:0432-66911186
经开区教育局:0432-62113900
永吉县教育局:0432-64293097
舒兰市教育局:0432-68257998
磐石市教育局:0432-65225855
蛟河市教育局:0432-67250720
桦甸市教育局:0432-66225230
吉林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制作 | 李莉
责编 | 张龙飞
审核 | 钱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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