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截止!” 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迎来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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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截止!” 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迎来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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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全面启动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

近日,为扎实推进中央、省“双减”工作落实,吉林市教育局会同吉林市民政局、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联合工作组,全面开启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并下发了《吉林市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统一登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通知》中明确,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可向所在地审批机关申请新办学许可证,同时交还原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按照《吉林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新办学许可证。既有学科培训又有非学科培训的机构,要予以剥离培训内容。并且明确了学科类培训范畴、重新审核办学条件、营利转非营利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具体审批和登记工作事项。

《通知》中明确,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于2021年12月1日前完成剩余课时销量,未完成剩余课时销量的,要组织退费。2021年底前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和收费行为。

《指南》对工作流程和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做到一目了然,便于理解和操作。各相关部门开通了“绿色通道”,非必要件不再收取;对无债务或有能力清偿债务,诚信办学,连续3年财务审计真实有效,历年年度检查合格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可申请“容缺”程序;对“资不抵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有证无照、证照培训内容不一致、违规开展“隐形”学科培训的机构将不得申请学科类培训。

《指南》还明确了信息共享、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内容,为指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营转非”统一登记工作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制作 | 孙世屹

责编 | 王泽

审核 | 钱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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