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6日,学院召开首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参评成果进行推选。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韩明辉同志主持会议,并强调指出,本次科研成果推选是学院学术委员会自2021年6月设立以来组织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希望各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下发的 《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育科研字[2021]1 号 )要求,本着“客观、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对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初审过的14名教师的参评盲审材料(成果申报表活页)进行评审,推选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与会委员从科研成果的教育思想价值、科学理论价值、教学实践价值出发,对其先进性、前沿性、创新性、实践性、实效性及转载情况、填补空白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评选排序,按照限额指标,推选出了五项科研成果参评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科研成果奖。 会议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人及本部门人员有相关成果参评的学术委员会成员没有参加本次科研成果推选会议。
供稿/教育科研处
推送/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