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控烟行动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引领青年学生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推动职院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无烟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院无烟学校建设目标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对照省下发的《无烟学校建设标准》,学校评分达到80分(总分为100分)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无烟学校长效管理机制。2022-2025年,持续加强建设,对照《无烟学校建设评分标准》,评分达到95分以上。
具体目标如下:
(一)校园内除设立的吸烟区外,其他区域全面禁烟,无烟蒂、无吸烟者、无烟草制品、无烟灰缸等烟具。
(二)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综合教学楼、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食堂、卫生所、运动场、广场、楼道、电梯、卫生间、凉亭、主要干道等加强禁烟管理,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悬挂、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品。
(三)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发布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1-2022年
(一)广泛动员(2021年9—10月)。对全院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开展建设无烟学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标准。
(二)自建自评(2021年11月)。对照无烟学校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并对照《无烟学校建设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全方位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
(三)评估监测(2021年12月)。迎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局组织的检查,根据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给予的指导,进行**提高。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为达到无烟学校建设标准,80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四)**提高(2021年12月—2022年4月)。针对无烟学校创建标准、上级部门检查反馈的问题和职院自查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认真**提高,并加强跟踪问效,直至**达标。
(五)评估验收(2022年5-9月)。继续全面加强无烟学校建设,迎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教育厅对我院无烟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的抽查评估验收。
第二阶段:2023-2025
(六)巩固提高(2023-2025)。对照《无烟学校建设评分标准》,在达到80分基础上,每年至少提高5分,逐年提高建设质量。做好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局每年组织的检查准备工作,随时迎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对全省范围内无烟学校巩固提高情况的抽查工作。
三、禁烟工作的机构和职责
(一)职院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组 长:王淑文
副组长:李秀宇 马勇
成 员:刘在梅 张宏 李宏亮 杨跃义 李国玲 陈宗君 李乃杰 王东 崔永艳 徐虹丽 刘天友 孔祥梅
职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学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学校建设自我评估等。职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李秀宇(兼)
成 员:杜馨 王春玲
各系(部)、处(室)、中心党政负责人是本系、本部门禁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禁烟的落实、检查、管理等工作。
各党支部的宣传委员是职院禁烟监督员和劝阻员,各班级的生活委员、团支部的宣传委员是本班级禁烟监督员和劝阻员。
(二)职院禁烟工作各部门职责
1.职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禁烟工作的协调、监督、巡查等工作。负责全院控烟考评制度建设和禁烟工作的检查、考评、奖惩等工作。
2.宣传部负责全院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活动、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加快形成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积极支持无烟校建设的校园氛围。
3.总务处负责全院禁烟标识的制作和张贴,负责禁烟相关设备和宣传用品的构置摆放。负责在学校所属管辖区域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馆、食堂、卫生间、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
4.学生处、团委负责全院学生禁烟的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5.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纪检监察室负责全院教职工禁烟的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6.各系(部)负责本系、本部门禁烟工作的落实、检查、管理等工作。
7.各处(室)、中心负责本部禁烟工作的落实、检查、管理等工作。
8.总务处和SPV公司负责学生食堂、商业经营场所、校园公共场所等区域禁烟的落实、检查、管理等工作。禁止校内出现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活动。禁止校内商店和食堂出售烟草制品。
四、禁烟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控制吸烟具体规定
1.在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生活区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2.所有教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或敬烟。
3.在校门口、教学楼门口、宿舍楼门口、班级内、会议室、图书馆、食堂、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等重点区域张贴或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
4.校园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发布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5.各教研室(组)、各部门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6.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工或学生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教职工或学生给予表扬。
7.凡校外人员在学校内吸烟的,校内人员有义务阻止。
8.每位教职工都应积极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9.各年级、各班级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年级和班级控烟工作。
10.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二)加强学习宣传,共同营造无烟环境
1.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学习活动、学生班团活动等形式,组织全校师生学习禁烟政策和禁烟知识,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参与禁烟工作。
2.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禁烟标识等手段,对全体师生、外来人员,特别是吸烟人员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全面禁烟知识的宣传。
3.结合每年“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
4.将禁烟宣传教育纳入职院健康教育计划,在健康教育课程中有针对性的开展禁烟教育。
5.职院各级领导要带头禁烟,发挥好表率作用。全院师生要积极参与禁烟工作,自觉遵守禁烟规定,吸烟人员要自动戒烟,非吸烟人员要劝阻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共同营造无烟环境。
(三)严肃纪律,严格检查
1.严禁学生在校园任何区域吸烟,若发现学生吸烟一次者,在班级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若发现吸烟两次者,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吸烟三次以上者,职院要给予纪律处分。发现班级有三名以上学生在规定区域内吸烟,不得参评先进班集体。学生是否吸烟与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评选结合起来,把禁烟活动与班级考评、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合起来。职院加强教学区(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和生活区(宿舍楼、食堂)等重点区域管理,发现有学生在该区域吸烟者,按照《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吸烟管理规定》严格处理。
2.学生处、团委对学生禁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级、团支部、学生评优评先名额下达的参考指标之一。
3.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吸烟,第一次被发现者予以警告,扣除院绩效工资的10%;第二次被发现者要求写书面检讨,扣除院绩效工资的30%;第三次被发现者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查
1. 职院建立健全禁烟工作制度,将禁烟工作纳入各系、各部门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系、各部门评优评先名额下放的参考指标之一。
2.大力开展禁烟巡视工作,职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师生中选聘一批禁烟巡视员,在全院开展禁烟的巡视、督查、劝导等工作。
3.认真开展禁烟工作检查,职院各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每月至少要对本单位禁烟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各系、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各系、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形成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尚,营造无烟学校的良好氛围。
来源丨职院无烟学校领导小组
排版丨万力宁
编审丨程显娟
复核丨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