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分院召开先进典型座谈会

辽宁警察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鞍山分院召开先进典型座谈会

鞍山分院

2021年7月7日上午10:30分,在鞍山分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主题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先进典型座谈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被表彰的部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等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分院政治处主任李颖主持,分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金涛到会并讲话。

辽宁警察学院

会上,在学院、分院两级党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彰大会上被表彰的先进代表张文成、张春燕、冯艳梅、崔丽伟、丛学芳、苏丽华等同志围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这一会议主题,从入党初心、党史学习、对党的认识、自身政治素养的提升和对党表态等方面分别谈了体会、感悟。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纷纷表达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自豪感和对党忠诚、拥护爱戴的心声。

最后,分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金涛指出:党员不同于群众,应该走在群众的前列,希望各位先进典型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岗位,把承担的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任务完成得更好,令广大教职工和参训学员信服。

他强调,作为先进代表,更要有强烈的党员意识,引领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一要带头学习提高。既要带头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又要带头进行专业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做理论学习的先锋,做业务工作的标杆。二要带头争创佳绩。要带头做好工作,要有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争当工作模范。三要带头服务群众。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和参训学员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既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又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院、分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五要带头弘扬正气。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弘扬优良学风。

辽宁警察学院

文字:鞍山分院

图片:鞍山分院

编辑:刘博

审核:曹洪富 赵敬哲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辽宁本科院校-辽宁警察学院-微高校-院校号-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召开先进典型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