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李长吾同志任大连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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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决定李长吾同志任大连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21年8月11日,大连工业大学召开干部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王录卫宣布省委决定并讲话。

省委决定:李长吾同志任大连工业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芮小苗同志不再担任大连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校长。

大连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葛继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肖兴志等有关同志,大连工业大学班子成员,学校内设管理机构(部门)领导人员,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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