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教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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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各基层工会、学院(部)、科研院所:

为落实全总十七大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同时为2021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省总工会直属高校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大赛推荐优秀作品,校工会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决定举办2021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大赛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为主题,展示我校教职工科技成果,助力高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为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作品要求

科技成果征集范围

大赛申报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并且已投入实际应用,在辽宁省内实现成果转化,创造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科技成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领域等。重点筛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力度大、商业前景好的教职工科技成果参加比赛。

科技成果参赛条件

1.参赛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正式教职工。

2.科技成果归属参赛者,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2016年1月后的科技成果在辽宁省内实现转化,并在2020年销售或创效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成果,优先推荐参加2021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省总工会直属高校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大赛。

4.2016年1月后的科技成果实现转化,优先推荐具有实物、模型或数字化模型的成果参加《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列入此次大赛征集范围

1.已被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的项目;

2.创新成果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项目;

3.有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争议的项目;

4.已参加2020辽宁省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的各高校创新成果项目;

5.已获得历届国家、省职工创新大赛前三等奖的项目;

6.其他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

比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

(2021年9月17日前)

大赛接受个人或团队科技成果申报。其中,团队科技成果申报人为第一完成人。参赛项目需提交申报材料,向组委会提交《2021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省总工会直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1) 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核实,并提供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7日前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评审阶段

(2021年9月20日前)

大赛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科技成果进行评分。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相关要求

各基层工会、学院(部)、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切实组织完成好科技成果报名工作,按时间节点把工作落到实处。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李树柏 电话:13332327722

武 聪 电话:13941865445

点击下方文件,获取更多大赛资讯

关于举办2021年教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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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思璇 校对 | 王春晖

责任编辑 | 孔晓茵

审核 | 陈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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