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本市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简章。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
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四)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综合考虑专业分类及专业特长),应聘幼儿园教师暂不作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五)从业资格: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
(六)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招聘安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招聘对象:2022年应届毕业生
2.招聘时间: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第二阶段
1.招聘对象:
(1)往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
(2)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范围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招聘时间:2022年1月-2022年2月
第三阶段
1.招聘对象:本区生源毕业生
2.招聘时间:2022年3月开始
招聘程序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及简历投递
应聘者于2021年11月10日起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jszp.jsedu.网址未加载/)报名,同时将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至意向学校。
2.材料审核
学校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审核结果通知单》, 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所需材料(意向学校盖章复印件):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
第一阶段面试(综合考核)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5.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完成招聘计划,进行第二阶段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将于2022年1月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发布。
1.网上报名
应聘者于规定时间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同时将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至意向学校。
2.材料审核
学校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所需材料(意向学校盖章复印件):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等);⑥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
第二阶段面试(综合考核)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5.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三)第三阶段
第一、第二阶段未完成招聘计划,进行第三阶段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将于2022年3月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发布。
1.网上报名
应聘者于规定时间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材料
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综合考核)。
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②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等);⑥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
第三阶段面试(综合考核)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4.学科水平测试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面试(综合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学科水平测试。
根据面试(综合考核)、学科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占60%,学科水平测试占 40%)按招聘岗位学科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6.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7.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五、人才引进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
孙老师联系电话:021-57938898
潘老师 联系电话:021-57951406
附件1
金山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
(点击查看大图)
附件2
金山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大图)
信息来源:上海教育人才中心
责任编辑:信息部 何美玉
审核人员:于兴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