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度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
期末考试临近,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期末集中考试(含重修)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若学院有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安排,仍按照学院计划正常进行。
二、教师、考务人员培训
及学生考前动员
各学院要在考试前按照《辽宁科技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对全体教师进行考试工作的相关培训。
教务处将组织各学院考务人员进行专门的考务培训。
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班级辅导员,需要在期末考试前对分管班级的学生进行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辽宁科技大学考生守则》《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等相关文件内容,严肃考风考纪。同时,请各班级辅导员提醒每位学生,在网上阅卷考试科目中,学生填涂学号务必准确,若因学生个人原因学号填涂错误导致试卷不能扫描,成绩将以零分记。
三、考试期间巡视安排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教务处、纪委、学生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团委等多部门将对各学院考风考纪等方面进行巡查。学院也需要对考场内外秩序、考场纪律、监考工作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学校在本学期将继续评选“考试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具体评分细则将在实施方案里详细说明。
四、学生须知
1.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按考试日程准时参加考试,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须携带重修考试准考证。
2.考生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座,不得擅自串换座位,否则将按违纪处理;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带进考场被发现,按作弊处理(含看或未看);将手机带进考场,被发现(无论看或未看或未开机)按作弊处理;找人替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及携带手机等具有接收功能设备进考场的,发现即刻按考试作弊行为严重处理,即做开除学籍处理;在考场用手机拍题并发送,发现即刻按考试作弊行为严重处理,即做开除学籍处理。
3.为维护学生利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日,学校将开启考试楼内所有教室、走廊、楼梯等位置的监控设备。举报电话(纪检委、教务处)会发布在考场内黑板上,学生在考试中发现监考人员有监考不当违规事件的,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如实反映情况,学校一经查实,将坚决追究相关监考教师责任。
4.学生进入考场就座后,首先要清理自己的桌面(含书桌堂里)周围环境,除考试需要的笔、尺等工具之外,桌面上和书桌堂里及座位周围不准有其它任何物品。请不要自带草纸。监考人员宣布发完试卷、答题纸及草纸数量后,学生要检查核对各项用纸张数,多者退回,少者索要。
5.考试正式开始(试卷下发完毕),学生再一次清理自己的桌面(含书桌堂里)及周围,发现异物即刻向监考人员说明,反之在考试进行中发现视作本人携带。
6.学生在考试前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考试期间请不要向其他同学借计算器具等一切用具,请不要请假上厕所(特殊情况除外)。
7.大学外语考试期间学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8.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携带手表以及带有储存、记事功能的计算器,违者按《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进行处理。
9.对开卷考试的课程,不得相互借用考试材料,不要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10.考试结束时,学生须将监考人员发放的所有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纸整理好后一并交给监考人员,如若出现短缺或多余现象,则按违纪处理细则相关条文处理。通过考场监控发现的考试违纪行为也将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违纪处理。
11.关于缓考:
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学生缓考。办理缓考的学生须在考试前持有关证明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缓考申请审批表》,经学院办公室审查同意,教学院长审批后方可缓考。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允许参加下学期的补考考试。对未经批准无故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下学期补考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重修考试不办理缓考。
[注意]各学院需要将缓考材料在考试结束两日内交到教务科,并提前通知到相应的任课教师,以免影响期末成绩录入。
12.考试结束后学生不要以任何形式干扰教师评卷工作,否则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13.学生须通过学校教务处主页——《教务系统》查询本学期考试成绩(报名参加第二专业学位学习的学生,成绩查询需到主修专业学院办公室查纸质成绩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14.温馨提示:
(1)期末考试在网上阅卷考试科目中,学生填涂学号务必准确,若因学生个人原因学号填涂错误导致试卷不能扫描,成绩将以零分记。
(2)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为零分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期初补考。
(3)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一定认真核对所答试卷是否与准考证上的科目及课程号一致,如不相同,务必第一时间告诉监考教师及时处理。
五、考试违纪学生处理要求
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的学生,学校将一律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给予严肃处理。各学院违纪认定材料需在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送至教务处教务科203室。
六、下学期期初补考有关安排
1.下学期期初补考具体时间见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本学期凡是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请在假期做好复习,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校参加期初补考。
2.期初补考不予办理缓考。
3.期末考试缺考和成绩为零分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期初补考。
七、关于试卷袋、试卷以及答题卡上
课程号的填写问题
专业培养计划的变更会伴随课程号改变,因此同一门课程期末正考的课程号与重修考试的课程号会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会影响网上阅卷成绩无法成功导入教务系统。为此,需要学院在印刷试题、答题卡时要将课程名对应的课程号写在后面,需要备注课程号的地方有:
1.试卷袋、答题卡袋封面:
需备注“课程名+课程号+考试类型(正考/重修)+考试班级”。
如果是重修,需要备注重修学生所对应的课程号。
一个课程号的试卷(答题卡)装在一个试卷袋(答题卡袋)里,试卷袋和答题卡袋上都要标注“课程名+课程号”。
2.试卷务必标注清楚教考分离方式(如集体命题、题库抽题等)。
八、关于阅卷方式以及试卷、答题卡
和成绩单归档的要求
1.试卷和答题卡:
考试结束后,答题卡统一由开课学院收齐后送至阅卷室进行扫描,扫描完毕的答题卡由学生所在学院带回留存(请各学院及时将扫描结束的答题卡取回留存)。答题卡的留存时间至少在一年以上。
2.成绩录入和成绩单提交:
(1)学期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和实践类等全部课程)期末成绩中的平时成绩(即除期末考试试卷成绩外的其他考核成绩)务必于12月22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如有结构分,请在教务系统上设置好各分项权重);网上阅卷工作在1月5日前完成成绩归档;教师确认系统成绩无误后打印纸质版成绩单签字盖章后交到学院留存(成绩单可在下学期期初打印上交学院)。逾期未录入成绩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计入学院年终考评。
(2)采用网上阅卷的教师结束阅卷后,务必进行成绩的归档处理,各学院管理员也需要随时注意是否存在结束阅卷的科目没有归档的情况,以免影响成绩的对接。
[注意]期末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载(一周以内认识实习等课程可按两级分制记载,即合格或不合格),五级制记载成绩方式不再使用。
3.试卷分析: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按照教务系统统一模板进行成绩分析,跟成绩单一同上交学院留存。
九、网上阅卷的几点注意事项
1.所有理论课一律采用讯飞阅卷。
2.网上阅卷考试课程(期末正考、重修、开学补考)都由开课学院按课程号发布考试,有几个课程号就发布几场考试,发布考试时课程名必须带上课程号,每发布一场考试教师需上传答题卡,上传的答题卡务必与学生考试答题卡一致。
3.所有考试归档材料如考试试卷、答案、评分标准等材料一律于考试开始前上传到网上阅卷系统。
十、关于重修考试的注意事项
从2018级开始,学校将不再组织毕业班第8学期最后一次重修考试,第七学期将组织1、3、5学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考试,考试结束尚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将面临结业(重修考试跟期末正考一同进行);第八学期将组织2、4、6、7学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考试(重修考试在期初补考结束后进行)。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长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
在期末考试中
辽小科愿大家科科不挂
科科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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