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丨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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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丨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

沈阳化工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的多科性综合大学,诞生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化工学校,是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全国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全国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工程教育中心、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技创新与新技术转移推广基地。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类别,在籍研究生达到3500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与保加利亚索菲亚化工冶金大学、天津大学、日本群马大学等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研究生科研工作站。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学历审核要求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四、招生专业

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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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助体系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

3.学业奖学金

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多种学业奖学金,从一年级开始每年评选一次。

(1)一年级奖学金

包括入学奖学金、一志愿奖学金和推免生入学奖学金,覆盖面为80%。

①入学奖学金:对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具体办法: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初试统考课(不含自命题)总成绩进行排序。

②一志愿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并按照学校复试线录取的考生(不含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且学籍注册成功后奖励4000元/生。

③推免生入学奖学金:凡兄弟院校的考生报考我校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一次性获得30000元/生的推免生入学奖学金。

说明:一年级奖学金种类不兼得,且比例之和为80%覆盖率,按最高项奖励学生。

(2)二、三年级奖学金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根据硕士研究生根据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评定,一等奖6000元/生,比例为20%,二等奖5000元/生,比例为20%,三等奖3000元/生,比例为40%。

4.“腾飞”奖学金

每年评出“腾飞”奖学金获得者10-2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

5.“科教融合”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科教融合学院在科教融合联合培养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每年评出“科教融合”奖学金获得者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6.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向学校或学院(所)捐助设立的,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学科或领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现良好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和名额按出资单位或个人的要求执行。

(二)研究生奖励政策

1.优秀学位论文奖

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

2.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励

该专项用于奖励在党团建设、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

(三)研究生资助政策

研究生资助政策包括“三助一辅”岗位、新生绿色通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上研究生奖励资助政策的具体评选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

八、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其它

1.2023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网址:

(1)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szs.syuct.edu.cn/

(2)考生也可登录沈阳化工大学网站:

http://www.syuct.edu.cn 后点击“招生就业”中的“研究生招生”专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邮编:110142)

乘车方式:

地铁(推荐):乘1号线,开往十三号街方向,十三号街站下车,B出口转乘172路公共汽车沈阳化工大学站下车即是。

公共汽车:沈阳站乘206路公交车,沈阳化工大学东门站下车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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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于泽明

校审:陈赛博

责编: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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