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专题学习《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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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专题学习《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4月17日,辽宁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蒲河校区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周浩波主持。

周浩波书记在主持学习会时指出,《规定》对于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深刻认识《规定》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规定》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出规定,是新时代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制度支持。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相关部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认真学习领会《规定》实质,正确把握《规定》内涵和要求。三是及时完善体制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广泛开展调研,加强课题研究,全方位听取意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实施细则,推动学校思政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发展。四是全面做好贯彻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结合贯彻落实《规定》,率先研究今后五年辽宁大学思政课建设规划,结合教育部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要求,将《规定》的贯彻落实纳入到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

党委宣传部部长杨志安领学了《规定》。与会人员结合学习情况,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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