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
—— 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
各位老师、同学们: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一场关系到全国人民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已经打响。1月25日,辽宁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学校党委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提出如下要求:
1.请广大师生增强防控意识。全体师生员工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公民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通知通告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防控工作。
2.请广大师生牢记48字守则。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到“须警惕,不轻视;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捂眼;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3.请广大师生尽量避免外出。全体师生员工要减少出行、不参加聚会。目前在鞍教职工原则上不要离开鞍山,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需向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请假;目前在外地的教职工或在鞍教职工外出回鞍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报告。同时回鞍教职工应自行居家隔离观察,不到办公室、教研室活动,待观察期结束确保无虞后再开展相关活动。
4.请广大师生及时上报个人动态。即日起,学校实时统计师生的假期行程和身体状况,并按要求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请大家严肃对待,认真反馈。1月1日以来,师生有武汉(湖北)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湖北)离开的,如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并通知学校。
5.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即日起,学校将严控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学校体育场、羽毛球馆、篮球馆、乒乓球馆等体育场馆停止开放。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等,确需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严格预案,报学校审批后方可举办。
各位老师、同学们,无论您身在何处,学校都心系您和家人的平安,无论您身处何方,都代表着辽科大人的形象。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时不我待,让我们行动起来,客观对待、科学防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疫情防控做出辽科大人实实在在的贡献!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校医院值班电话:0412-5929221
辽宁科技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1 月 26 日
策划 | 大学生通讯社
编辑 | 殷玮凡
责编 | 马洪涛 孙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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