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至今,辽宁科技大学党委高度重视,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研究并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和通知。学校各部门、单位对相关工作作出一系列安排。
在此推出一份辽宁科技大学近期通知安排最全汇总,方便广大师生查阅遵守。希望大家积极配合,科学防疫,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目 录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目录下方)
1.辽宁科技大学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
2.关于辽宁科技大学图书馆闭馆及借书期限延长的通知
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4.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
5.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6.致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同学及2020级考生的一封信
7.辽宁科技大学致全校统一战线成员的倡议书
8.辽宁科技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9.致辽宁科技大学全体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捐赠倡议书
10.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致全校学生的一封信
11.关于假期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教职工入校管理的通知
12.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
13.辽宁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14.辽宁科技大学2020届毕业生疫情条件下就业情况调查
15.辽科大研究生疫情期间在线教学方案发布
16.辽科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方法(试行)发布
17.关于从严加强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18.关于疫情期间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群组建的通知
19.辽宁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课程建设进度安排的通知
20.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学习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1.辽宁科技大学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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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
—— 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
各位老师、同学们: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一场关系到全国人民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已经打响。1月25日,辽宁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学校党委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提出如下要求:
1.请广大师生增强防控意识。全体师生员工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公民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通知通告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防控工作。
2.请广大师生牢记48字守则。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到“须警惕,不轻视;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捂眼;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3.请广大师生尽量避免外出。全体师生员工要减少出行、不参加聚会。目前在鞍教职工原则上不要离开鞍山,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需向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请假;目前在外地的教职工或在鞍教职工外出回鞍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报告。同时回鞍教职工应自行居家隔离观察,不到办公室、教研室活动,待观察期结束确保无虞后再开展相关活动。
4.请广大师生及时上报个人动态。即日起,学校实时统计师生的假期行程和身体状况,并按要求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请大家严肃对待,认真反馈。1月1日以来,师生有武汉(湖北)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湖北)离开的,如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并通知学校。
5.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即日起,学校将严控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学校体育场、羽毛球馆、篮球馆、乒乓球馆等体育场馆停止开放。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等,确需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严格预案,报学校审批后方可举办。
各位老师、同学们,无论您身在何处,学校都心系您和家人的平安,无论您身处何方,都代表着辽科大人的形象。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时不我待,让我们行动起来,客观对待、科学防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疫情防控做出辽科大人实实在在的贡献!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校医院值班电话:0412-5929221
2.图书馆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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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临时闭馆的通知
各位读者:
为落实校2020年1月23日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鉴于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为做好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请示学校,图书馆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起,图书馆整体闭馆,期间不接待一切来访和参观,开馆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读者理解并周知。
关于图书馆借书期限延长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读者: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了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图书馆自2020年1月24日(星期五)起,暂停开馆,恢复开馆时间另行通知。
为了方便读者后续办理还书业务,暂定闭馆期间到期图书的还书日期均延迟至开学后一周。请各位读者关注辽宁科技大学图书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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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校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部署,特通知如下:
1.推迟春季开学时间。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要求,推迟 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 具体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指示和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全体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2.推迟相关考试时间。开学前不统一组织重修考试(补考),学校将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利用开学后业余时间组织考试;推迟留学生开学第零周补考和语言生分级测试;具体考试时间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即日起,对各校门和楼宇门实行出入管控,严禁校内外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鼓励教职工在家工作,如确须到校工作,要向所在单位领导申请并由单位统一到安保处领取特殊通行证,到校教职工须同时持校园一卡通和特殊通行证方可进入;留学生须同时持校园一卡通和国际教育学院颁发的特殊通行证方可进入;临时到访人员及校内施工人员如确须进校,则由相应负责单位向安保处提出申请。
4.实施食堂和场馆封闭。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以及其他具有健身娱乐等功能的场所一律封闭,相关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学校将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不举行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寒假期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一律终止,原定开展的“就业市场走访活动”暂停,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开会、考察、旅游等活动,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注意防护,春节期间带头不串门、不握手。如必须开展校内公务交流活动,实施申报审批制度,由相关单位报请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展相关活动。
6.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留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靠前指挥,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各项具体工作责任人要勇于担当,增强责任意识,实行网格化管理。要加强留学生公寓值班值守,确保 24 小时有专人值班。既要加强对留学生的人文关怀,也要强化纪律要求。
7.加强师生员工疫情监测。各单位要聚焦“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详细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身体状况,尤其要监测有湖北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湖北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8.做好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要做好医用物资及药品储备和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准备。校内如有发热患者或其他疑似病例须及时到市内指定医院就诊,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可派专车送医。化工学院、材冶学院、矿业学院等相关学院要做好酒精、乙醚等药品登记、封存和保管,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统一管控,调配使用。
9.加强正面教育和典型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互联网、两微一端、教职工工作群、学生班级群、家长群等多种渠道,对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 疫情防控知识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宣传学校防控工作典型经验做法等,及时回应师生关切。要加强舆情导控,教育教职员工和学生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定信心,科学防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0.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支持和网络辅导服务要求,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作用,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做好师生特别是湖北籍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与服务,减轻疫情所致心理影响。
11.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要坚持例行检查与随机抽查、举报核查相结合,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部位检查相结合,坚持堵塞漏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堵塞防控漏洞,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党组织当先锋、党员作表率作为旗帜亮出来,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要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冲得上去,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党委组织部要在这场严峻斗争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
特此通知。
4.关于规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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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高效率高质量开展好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 做好重要事项审批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的相应工作措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相关校领导审阅,如有必要将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发文,各工作组可以通过转发或摘引的形式进行贯彻落实。未经请示同意,不得擅自发文或下发通知。
2. 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各成员单位及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遵守信息发布保密纪律,做到不造谣、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所有有关疫情防控的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通过精准流程发送或在一定范围内发送。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3. 加强各类文件管理工作。所有有关疫情防控文件转发传阅一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各成员单位接收到省市对应的上级领导部门有关疫情防控信息和制度文件必须第一时间报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成员传阅后, 根据学校实际形成学校文件下发并严格贯彻落实。
4. 强化信息上报管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数据、简报等方面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并定时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成员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需要上报信息的必须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沟通,做到上报数据信息一致,做到及时、准确、客观,不瞒报、不漏报。
5. 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信息统计和工作动态上报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 做好工作简报报送工作。为了加强信息公开,指导和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印发《辽宁科技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简报》。各工作组必须每三天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整理并以简报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特此通知。
5.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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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科疫防组发〔2020〕2 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现场活动
1.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等方式组织会议。如必须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应向组织者所在学院(部)和科技处(高新技术研究院)报送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信息,并提请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并在会议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和报备,并做好防护工作。
3.近期有计划赴境外参加会议交流的人员,应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和报备,并提前查询会议所在国家与地区相关政策,做好行程规划。
4.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
5.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疫情期间相关师生的科研工作应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6.对校外人员进校严格把关。疫情防控期间,直接参与防疫科研攻关工作或时间紧迫的国家重点任务的科研外协人员如需进入学校,项目负责人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安全保卫处审批。
二、全力支持和组织科研工作通过信息系统有序开展
1.当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处于关键阶段,请各学院(部)通过网络积极组织,按照基金委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相关科研项目的咨询、审核等工作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2.各类科研合同的审核和沟通可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核和沟通可通过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三、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
科技处(高新技术研究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忠良13941233488;罗旭东 13358626393。
6.致研究生同学及2020级考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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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同学
及2020级考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研究生同学们、2020级研究生考生们: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辽宁科技大学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深切关注师生健康,相继发布了多个通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也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假期关于做好研究生课题、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教学培养、毕业生论文答辩及2020级招生等工作,经研究生院研究并报学校同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相关工作。
一、教学培养相关工作
请同学们遵守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规定,不得提前返校,在原地等待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学校会另行通知。同学们请与导师、辅导员及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保持联系,留意学校相关工作动态,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日常报告工作。
学院和导师将根据教学培养工作需要,为同学们假期学习和研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希望同学们保持平和心态,积极和导师保持学业科研交流,把时间和精力放到自主学习、研究上,并适当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2020年春季学期补考和课程安排。目前学校开学时间未定,待学校正式确定开学时间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发布补考和课程教学的安排,请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ustl.edu.cn/yjs/)和“辽科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二、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已完成论文开题工作的研究生,请利用好假期继续推进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
2020年第一批拟毕业的研究生请利用好假期参考盲审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学校将根据正式开学时间适当调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环节,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同学们就业升学的影响。学校会适时发布相关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二级学院和导师会为大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同时我校图书馆也提供了校外访问辽宁科技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服务(图书馆主页:http://lib.ustl.edu.cn/,点击“校外访问”菜单),方便师生假期使用。
三、招生录取及复试工作
请报考辽宁科技大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工作,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学校正式通知。
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在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公众号信息。
各位研究生同学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邮件联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lkdyjsy@163.com,我们会每天查收邮件,并及时回复。
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学校要求科学防控,保重身体,加强自主学习,及时掌握学校相关工作动态,在管理好自己行为基础上,也与家人和亲属多交流,多沟通,为扼制疫情扩散尽力,为疫情防控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愿全体研究生师生及家属、所有校友,新春快乐!平安健康!
7.致全校统一战线成员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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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校统一战线成员的倡议书
全校统一战线广大成员:
当前,全国和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疫情防控不只是医药卫生问题,而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校统一战线成员要积极响应、凝心聚力,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统战力量,展现统战作为。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凝聚共识、坚定信念。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快速响应、积极参与,科学认识、理性应对,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必胜信念,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以更加统一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汇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二、发挥优势、展现作为。要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群体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立足实际,主动参与,为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资源丰富的优势,继续在志愿服务、社会捐赠、困难帮扶、紧急救援等方面积极担当作为,与校党委和衷共济、共克时艰,形成抗击疫情的强大统一战线合力。要带头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专业知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引导师生、亲人朋友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以身作则,争做表率。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科学防控,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要提高疫情防控预警意识,扎实做好自身、家人及亲属防护工作,不走亲访友,不参与和组织聚会活动,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提高疫情防控意识,积极主动提供疫情信息,发现疫情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健康的作息规律,适度进行体育锻炼,增强免疫能力,争做科学防控的表率。要贯彻落实学校提出的在家办公要求,利用好互联网和学校图书馆丰富的电子资源进行线上办公和学习。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行动起来,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
8.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成绩公布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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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成绩公布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成绩复核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绩发布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10日12:00开通查询,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附后)即可查询本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相关工作要求,从师生健康和安全出发,学校将推迟成绩复核工作,暂不接收复核申请,具体开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附后)和“辽科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通知。
三、复试事宜
复试及调剂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署做出具体安排并及时发布,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公众号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如有招考相关问题,可通过邮件方式(网址附后)进行咨询,针对考生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解答并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其他问题招考办工作人员也将及时查收并回复。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配合,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严守防控纪律,安心居家备考,切勿提前来校。
祝大家平安健康,梦想成真!
特此通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www.ustl.edu.cn/yjs/
联系邮箱:
wangdetao08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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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捐赠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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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辽宁科技大学全体师生、校友
及社会各界的捐赠倡议书
全体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
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学校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教育系统的各项要求,将其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校师生积极响应号召,树立“一盘棋”思想,同心协力、众志成城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随着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学校面临防控物资紧缺的困难,特别是如果学校按要求开学后,这一压力将陡然加大。为了有效解决这一短板,千方百计做好当前及开学后所需的防护用品物资储备,为迎接学生返校奠定坚实基础,在此,我们向全体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以奉献传递温情,以爱心凝聚力量,希望大家踊跃向学校捐赠疫情防控所需的体温测试器、口罩、防护服及消毒液等物资,或为我们提供购买相关物资的渠道和机会,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捐赠及相关信息提供的具体联系方式:
学生管理工作组负责学生方面的捐赠等事宜联系人:
禹哲15504922727(本科生、研究生)
汤苏宁18641224218(留学生)
教工管理工作组负责教职工方面的捐赠等事宜联系人:
陈振源18641279990
校友与对外合作办公室负责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捐赠等事宜联系人:
鲁焱13998008189
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捐赠物品收集及相关信息汇总等事宜联系人:
北中华15641259007
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无私帮助,您的关爱我们将铭记在心!
10.致全校学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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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致全校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这是一个特殊的寒假,一场始料未及的疫情袭击了我们的春节,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党中央领导下全面打响,最美的“逆行者”星夜驰援,各行各业八方来援,共同构筑起防疫的万里长城。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相信,辽科大学子一定能够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与责任,为疫情防控作出应有的贡献。但是,特殊时期,长时间宅在家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影响自身的心理健康和疫情防控。
为此,我们想告诉你:
一、有些不正常情绪是正常的
疫情防控,很可能导致我们产生一些不正常的情绪体验,比如:疫情带来的恐慌、焦虑、生活缺少安全感,单一生活方式导致的焦躁不安,人际交往信任感的暂时性缺失,防控带来的被控制感,亲密关系暂时性紧张,等等。对此,我们需要明白,我们产生的这些消极情绪反应是“每个正常人面对非正常事件的正常反应”,每个人都会如此。我们不喜欢焦虑,不喜欢紧张,那会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但是如果我们认识到特殊时期的焦虑和紧张是正常的,那么,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不评价、不否认、不排斥。
二、多关心正性新闻,少关注负面消息
心理学告诉我们,当一件事情尚未明确但已经影响了人们利益的时候,谣言一定会出现,而当人们情绪紧张的时候,更容易相信谣言传播谣言。谣言不过是人们恐惧心理的另类出路。对此,我们应该做的是,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获取消息,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病原理、传播方式和渠道、预防措施等,避免谣言的影响,增强心中的确定感,减少内心的恐慌。多关注正性信息,有助于我们发展积极的心理能量。少关注负面消息,有助于我们避免消极情绪的强化。
三、身心安宁,危机自愈
1、适度活动,释放情绪
首先,自觉。要觉察自己情绪,感受自己心理和情绪的变化,正确识别自己的负面情绪。
其次,自承。可以拥抱自己的负面情绪,允许自己可以出现负面情绪,可以笑一下,哭一场,打一个电话,听一首歌,拥抱一位亲人,或者写一篇日记。
第三,自移。可以向家人或者好友分享自己的心情,表达自己的情绪。尽管生活空间受到了限制,但仍然可以通过安排一些活动来获得对生活的掌控和愉悦的感受,如做做家务、健身操等保持适度活动。
2、练习冥想,学会放松
可以选择一首缓慢安静的轻音乐,找一个安静舒服的地方坐着,随着音乐放松自己的呼吸,深呼吸的时候慢慢的放松你的额头,放松你的脸部,放松你的脖子、放松你的肩膀,跟随你的呼吸允许这个放松慢慢的来到你的四肢、来到你的胸背部、来到你的腹部、臀部、大腿、小腿。摒弃杂念,跟随着音乐进行自然而缓慢的深呼吸,慢慢地放松自己疏解压力,改善情绪。(可参考喜马拉雅等手机APP上的冥想练习)
3、分散注意,合理安排
可以规律作息和健康的饮食,尽量少熬夜并开展家庭活动找寻乐趣拯救无聊,和父母和谐相处。宅其身,修其心。充分利用自我隔离的时间,利用网络资源平台上自主专业学习和自我提升。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积极正面的事情上。
四、寻求心理援助,重建支持系统
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开通了线上心理援助,如果感受到无法自行克服的恐惧、焦虑等负性情绪,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帮助。
预约方式:QQ平台:1715850200 (每日9:00-22:00在线)
E-mail:1715850200@qq.com(留言格式:学院+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心理问题简述)
各位同学们,无论您身在何处,辽科大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都心系您和家人的身心健康。防疫攻坚期,请大家理性对待、科学防控,不恐慌、不焦虑、不侥幸,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影响。以昂扬向上的姿态展现大学生的朝气活力和青年使命,我们相信,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会打赢这场战争,武汉加油,中国加油,庚子年春,我们再重逢。
11.关于假期疫情防控期间
严格教职工入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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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期疫情防控期间
严格教职工入校管理的通知
学校直属各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值高发期、高感染期,减少人群聚集是最有效的防控手段。为加强教职员工管理,保障疫情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月6日开始,除因工作实际需要必须到岗办公外,其他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入校,鼓励倡导教职工在家办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假期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要求,教职工除因疫情防控和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到校办公的教职工,要在确保本人或家人中未有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前提下,经严格审批程序,批准后方能入校。
三、教师管理工作组(人事处)负责全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校直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要履行好本单位教工管理的主体责任。
四、教职工进入校园批准流程: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包括在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须提前一天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确认工作任务、地点、时间等,经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批准后,填写《辽宁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到校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各单位于每日上午10:30前将汇总后的《统计表》与日报告同时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将汇总后的《统计表》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教职工当天凭校园一卡通及审批后名单,经过身份核验、登记、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特此通知。
12.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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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落实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次会议精神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组、学校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决打赢学校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 思想认识要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教育系统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切实扛起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的责任。要全面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物资准备和组织准备,克服临时应付思想、侥幸松懈思想、麻痹大意思想,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坚决把疫情防控的主动权牢牢抓在手中。
2. 政治站位要提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坚决做到“七个到位”,即领导重视到位、组织指挥到位、宣传教育引导到位、师生状况摸排到位、环境整治消杀到位、物资场所保障到位、教育教学安排到位。
3. 防控能力要增强。精准施策,进一步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视频电话会议要求的“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4. 党员干部要担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自觉冲在一线、干在一线,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服务师生,让党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高高飘扬。
5. 监督考核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中考察识别干部,要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擅离职守、临阵退缩、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推诿扯皮、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6. 工作机制要畅通。充分发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坚持一个口径、一个标准、一个要求,防止政出多门、条条下达、基层无所适从。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既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合作、主动担当,对于本组工作要提前谋划、提前演练、提前部署。
7. 各级责任要压实。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于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积极主动研究落实中央、省市、学校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工管理、实习实践、科学研究、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当前问题和开学后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压实责任到人,完善工作流程,做好督促落实和检查工作。
8. 网上办公要提倡。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指挥调度,落实少开会、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提倡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最多32人)、微信(最多9人)、QQ(最多9人)等网络开展视频会议,实现工作共享互动。各工作组、学校直属各单位要做好视频会议相关安排,及早建立工作群,并指定专人负责。
9. 各级文件要精简。能不发的不发,能合并的合并,能网上公开的全部公开;中央、省、市做出明确要求的,要坚决照办,不再另作要求、快速落实、狠抓落实。
10. 基层减负要做实。要充分考虑到基层承受能力,工作能部门自己落实的就不要推到基层。要想方设法为基层减负,上报材料注重部门联动,能并则并、能减则减;除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外,严禁各部门随意向基层要材料、要表、要数,如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把握。督导督查避免扎堆,工作讲评要全面客观,避免以偏概全。
11. 具体工作要落地。疫情防控举措制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一事一策,精准务实。工作要在抓细抓实抓具体上下功夫,要坚决防止浮在表面,不查实情,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形式主义。各单位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不论是假期日常排查防控,还是开学防控准备工作,都要严格落实工作预案,细化工作安排,落实责任分工。
12. 服务师生要温暖。要关心、关爱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基层干部、教工、学生,加强服务保障工作,注重个人防护。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项关爱和服务要切实展现力量和温暖,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师生的影响。要加大对家庭困难师生的帮扶,特别对疫情严重地区学生要提供精神和物质等方面的帮助。要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师生做好心理疏导、教研服务、就业指导等工作。
特此通知。
13.疫情防控期间
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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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根据人社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 号)和省人社厅等五厅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26 号)精神,落实好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确保就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会工作方案
(一)暂停现场招聘活动。原定春季校园大型综合双选会、专场招聘宣讲会等招聘活动一律暂停,现场招聘恢复时间另行精准通知。
(二)启动网上招聘会。召开网上大型、专场空中招聘会。
1.与使用云就业平台的高校、入驻平台的企业联合开展大型网络招聘会。
2.组织毕业生参与团省委与人社厅联合开展的 2020 辽宁“百校千岗”春季大型网络公益招聘会。
3.参与鞍山市人才办、人社局联合开展的“春风行动”暨“防控疫情 稳就业”大型网络公益招聘会。
4.召开学校首届网上招聘会和企业专场空中宣讲会,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单独或联合召开网上招聘会。
以上招聘会时间,另行精准通知毕业生。
( 三 ) 线 上 发 布 就 业 信 息 。通 过 学 校 就 业 信 息 网http://career.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可通过拨打招聘电话 18241210933、15941282824、15694120055 或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ustl.edu.cn/发布招聘需求。
二、就业指导服务方案
(一)咨询方式。疫情解除前,毕业生可与学校就业指导老师进行电话咨询,联系方式:18241210933(刘老师)、 15941282824(王老师)、15694120055(任老师);毕业生也可联系所在学院就业工作老师进行就业政策和业务办理相关事宜咨询。如遇复杂特殊情况,学院须及时与招生就业处沟通。
(二)线上工作平台。毕业生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就业相关政策以及毕业生办理签约、升学、出国、回生源地手续提交材料要求,下载相应就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三)线上就业指导。开展线上就业政策宣讲会、求职技能培训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报考、选调生遴选、考研复试等各类线上讲座。实行《大学生就业指导》在线教学,学生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 http://career.ustl.edu.cn/(手机可下载官方 APP)后,点击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指导课即可开展学习。
三、就业手续办理方案
(一)暂停线下办理业务。为做好疫情严控工作,暂停线下业务办理,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开通线上业务办理。疫情防控期间,需更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联系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并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解约函(照片即可)发送给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确认后学校通过快递将新的就业协议书送达给毕业生;需就业协议书盖章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通过快递方式送到学校,并标注好联系方式和快递送达的详细地址,办结后学校通过快递送达给毕业生。
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 189号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方式:刘智,18241210933;邮箱:KDZSJYC@163.com。
(三)进一步简化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办理改派只需提供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约函原件,不需再提供学校改派意见。毕业生通过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所需材料进行业务办理,并标注好联系方式和快递送达的详细地址,办结后通过快递送达给毕业生。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 19 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4-26901805;邮箱:byspqfwb@163.com。
四、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方案
建立详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帮扶台账和就业跟踪台账,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毕业生就业。针对特殊群体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提供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就业帮扶,通过网络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提供不少于 3 个就业岗位。
五、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制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责。各学院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领导组织好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细致指导毕业生开展线上就业信息鉴别与筛选、简历投递及视频招聘活动;通过电话、微信、QQ 等方式及时报送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统计和准确上报毕业生就业创业动态信息,疫情解除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二)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就业指导。积极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观念;在坚决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前提下,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和日程安排,有效地做好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实现学校 2020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及留辽就业工作任务。
14.2020届毕业生
疫情条件下就业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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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新冠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对2020届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及时优化和调整就业帮扶与指导工作,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新锦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
调查时间: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27日
调研对象:2020届毕业生
调查方式:公开链接网址和二维码调研两种方式,学生任选一种方式进行答卷均可。
登录方式:输入身份证号答题
(1)公开链接网址调研:直接点击如下链接:
http://paper.网址未加载/index.html?paperid=1754
(2)二维码进行作答:
15.辽科大研究生疫情期间在线教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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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期间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在线教学
组织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及学生返校后的教学组织工作,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延期开学期间,学校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灵活安排授课形式,积极开发网络课程,在延迟开学期间及开学初的一段时间,实施远程教学,引导研究生在线学习相关课程,同时采取网络即时督导、教学过程回溯等方式对线上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其他因授课内容等原因不适宜在线教学的课程,待统一开学后做好课程计划调整和补课安排。正式开学后,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主要工作阶段
根据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将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应急管理分成以下四个阶段。
本方案主要规定在线教学准备阶段与实施阶段相关工作,过渡阶段及恢复常规教学的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返校工作安排确定以后再行公布。
三、在线教学
(一)在线教学主要方式
方式一:教师按课表时间使用“超星博雅”“雨课堂”平台开展线上直播教学,或制作带讲课音频视频的PPT课件上传到平台供选课学生学习,同时可组织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布置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测验等考核内容。
方式二:教师在超星、学堂在线平台中选择适用研究生层次且教学目标相近的优质课程资源,根据延期学时确定学生网络学习的具体章节和学时,制定网络学习计划、教学组织形式、学生线上学习考核方式及内容。
方式三:对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选修课程,经学院审核同意教学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可综合利用QQ、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或腾讯课堂等其他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为便于师生开展在线教学,加强研究生线上教学监督管理,我校研究生在线教学原则上采用“两个平台(超星、学堂在线)两种方式(方式一和方式二)”开展,各学院线上教学平台应尽量保持一致。
(二)在线教学质量要求
1、在线教学应确保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课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应做到师生见面、师生互动。
2、除与线上教学不相适应的条款外,《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教学管理制度正常适用。
3、授课前,授课教师应向学生公布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和考核纪律要求、学习评价办法等管理措施。研究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或缺交作业累计达本门课程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的,应取消考核资格。
4、按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学位课程原则上应在返校后组织课程考试,非学位课程可通过提交课程论文等形式完成。
(三)在线教学质量保障
1、开课学院应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主体作用,建立学生评教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线上课程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将采取网络即时督导、教学过程回溯等方式对线上教学过程进行检查,帮助师生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直播方式的网络教学由于涉及到平台硬件支撑、教师与学生端流量等因素限制,在当前全国各类学校集中网络开课的情况下,难以保障可靠性。建议研究生授课教师,优先选择提前录制课件,并上传供学生观看学习的方式。
3、在网络教学的过程当中,存在小概率的网络教学平台崩溃的风险,也就是学生无法在网络平台上下载和观看教师教学视频。建议研究生授课教师在网络授课第一次授课之前,指定课代表,并建立网络教学平台以外的QQ或微信第三方软件的课程讨论组,以备方便教学及应急联系。一旦出现上述教学平台崩溃事件,可以请课代表采用邮件或微信等工具将教学视频转发给所有同学,正常开展教学。
四、在线教学准备阶段
(一)做好在线教学宣传培训工作。在学校确定延期开学后,各学院要尽早对师生做好在线教学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在线教学的必要性,明确在线教学要求,为师生在线教学开展提供尽可能的指导、培训等工作。研究生院将为线上教学教师提供平台使用培训信息和资料(超星博雅及学堂在线雨课堂操作说明见附件1、附件2),并分别组建超星和学堂在线两个教学平台的研究生教学微信交流群,邀请两个平台的工作人员及时解决教师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做好教学方式统计和教学计划调整工作。各学院在对本学期全部课程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各学院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的专家作用,依据线上教学规律和各学科特点,统筹制定好延期开学情况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预案(见附件3),合理调整课程编排,安排任课教师分批次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为缓解研究生线上学习压力,可优先安排基础课程、选课人数较多、预期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开展线上教学。授课前,任课教师应将网络教学实施方案报开课学院审核通过。
(三)各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本学院研究生及时参与学习。在提供课程表的同时,应提供授课教师组建的微信、QQ等课程教学交流群,并对学生加入平台课程班级及课程教学交流群的时间作出要求。
(四)对未按要求加入平台课程班级及课程教学交流群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应及时与学院办公室沟通,由学院联系研究生导师或辅导员,要求研究生开课前尽快加入。对没有合理原因,不参加在线课程教学的研究生,按照旷课处理。
(五)任课教师完成线上教学平台创课和至少前两讲课程的建课工作。
(六)师生应在开课前完成在线教学平台试用。
五、在线教学实施阶段
(一)线上教学从原计划开学时间3月2日起开始执行。线上课程教学要按照制定的线上教学日历按点上课,按点下课,一起上课,真有课堂。
(二)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应保证在线指导,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三)任课教师及时将研究生参与学习情况报开课学院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每日16点前汇总各学院课程教学开展情况(邮箱:2302563193@qq.com),异常情况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课学院办公室要就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与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做好联动。
(四)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和开课学院开展在线教学秩序督导。
(五)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进度安排,持续开展网上课程建设。
六、主要工作内容时间安排
七、在线教学事宜联络方式
1、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
孙老师
电话微信号:13478025723
QQ:2917312389
金老师
电话微信号:15641255523
QQ:2302563193
2、辽科大~超星研究生教学微信交流群:
辽科大~学堂在线研究生教学微信交流群:
附件1:超星博雅平台教师使用手册
附件2:学堂在线雨课堂教师使用手册
附件3: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预案
具体附件内容请前往研究生网站查看
16.疫情防控期间
学生违纪处分方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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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我校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辽宁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1.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返校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非鞍山籍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返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在学校开展的“日报告”“零报告”和其他调查摸排工作中瞒报、谎报的,视情节和造成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造谣、传谣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春季开学后,擅自夜不归宿或私自在寝室留宿同性外来人员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明知是病毒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仍留宿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春季开学后,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寝室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私占、出借、出租床位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6.春季开学后,不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查验学生证、一卡通、《体检合格证》等工作的或拒不服从教育管理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执行公务的学校工作人员有谩骂、推搡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使用暴力殴打学校工作人员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7.其他违反、阻碍、破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再次违纪的;
(3)同时有多种违纪行为的;
(4)其他应从重、加重处分的情形。
9.违纪处分程序和权限按《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10.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和注册的各类留学生,涉及到外事层面的纪律处分由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1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7.关于从严加强疫情防控
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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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加强疫情防控
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把学生疫情防控的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现就从严加强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 严格要求,严禁学生提前返校、返鞍。按照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辽教电〔2020〕9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科疫防组发〔2020〕2号)要求,所有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非鞍山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鞍。违反规定者将按照《辽宁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科疫防组办发〔2020〕17号)进行严肃处理。
2. 积极引导,教育学生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及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和微信群、QQ 群等渠道宣传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召开在线主题班会,教育学生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实习、实践、就业等方面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不组织和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此前教学工作组已明确要求停止一切学生实习实践,对前期摸排的已在外实习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暂时无法回家的学生,要在家长同意下,按照当地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等防疫工作,各学院应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其日常教育、监测报告和关心帮助。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尽量不外出,利用好假期时间主动学习,提倡各学院在线开展读书交流等积极向上的学习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每日排查和报告
1. 落实落细,全面掌握学生所在地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充分发挥辅导员、教师、导师、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实行学校—学院—班级—寝室(信息员或网络员)逐级上报、层层负责的网格化管理措施,建立未返校学生“人盯人”管理体系。各学院要在前期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信息和健康状况的基础上,跟踪了解学生所在地变化情况和健康状况,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要求每名学生每天进行零报告,留存报告记录。按要求准确掌握学生感染或疑似病例、被医学隔离观察、目前在湖北省居住、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身体乏力症状、接触过重点疫区(暂定为湖北省)人员、所在地较前日有变化情况等 6 个方面信息。学生所在地信息和健康状况必须准确无误,为学校开学返校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于学生上报的身体异常及重要旅行和接触信息,要建立台账,跟踪了解情况,直至状况解除。
各学院要特别注意学籍异动学生的摸排和报告,涉及休学、复学、参军、复原、降级等情况的学生要逐一排查到位,全部纳入学院监测和报告范围,真正做到百***覆盖,不落一人。
2. 克服困难,积极利用“今日校园”APP 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在学生工作处(部)、网络信息中心、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等部门和广大辅导员的共同参与下,APP 推广使用工作已完成了数据导入、系统调试、辅导员系统操作培训等内容,正在进行小范围测试,这为做好学生疫情数据收集和统计工作提供了新的途径。但在前期使用过程中还会存在一定问题,还需要不断调试和解决, APP的使用将会成为日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必备手段,请各学院克服前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将学生使用 APP 报告信息作为官方工作要求,要求学生百***注册及使用,及时反馈问题,最终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进一步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学生的关怀帮助
前期,学校已启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资助工作,对受疫情影响的湖北籍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了资助,开辟了资助申请线上绿色通道,为困难学生发放了专项资助金。接下来,各学院还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做好精准资助帮扶工作。除经济资助外,各学院还要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疫情严重地区学生进行一对一联系沟通,提供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传递学校温暖。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1.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学院疫情防控的整体工作来统筹推进和部署落实,在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和物资调配方面给予充分考虑,为开学返校和学生返校后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好积极准备。
2.学生工作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督促检查。在“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中,不能将不回复视为无问题,零报告不等于不报告,要准确掌握本院学生所在地和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及时了解动态变化情况和学生诉求。
3.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几支队伍的作用,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和识别干部,考察学生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作用的发挥,将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挂钩,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
4.出现学生提前返校返鞍或漏报瞒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疫情蔓延等情况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18.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群组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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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群组建的通知
根据《辽宁科技大学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在线教学培训及课程建群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教务处已初步完成第 1 周至第 8 周有教学计划的校公共选修课教学交流群的组建工作,现对建群信息进行公布,请相关教学单位督促任课教师及选课学生认真查询,并准确加入相对应的课程教学 QQ 群,以免延误课程学习。
联系人:韩燕妮(18841234718)
辽宁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
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群组建信息
19.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在线课程建设进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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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在线课程建设进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0年2月18日,学校已全面启动“超星”“雨课堂”等在线教学平台和工具的线上培训及技术咨询工作,期待各位老师按照所授课程的教学特质和教学需求如期呈现优质的在线课程教学活动。为确保教学活动正式上线的秩序和质量,现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线课程建设时间预案
(一)2月17日—25日:教师建课阶段
1.教务处完成培训群组建、持续进行在线教学培训工作;
2.各教学单位需要跟进教师建课进程;
3.任课教师应完成2周内的在线教学准备工作。
(二)2月26日—28日:在线教学平台测试阶段
1.教务处完成课程教学群(QQ)组建工作;
2.各教学单位完成课程教师与学生加群(QQ)工作;
3.任课教师完成在线教学测试。
(三)2月29日—3月1日:教学定案统计阶段
教务处将对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进行定案信息统计,主要包括教学方式、平台选择、学生参课等相对确定的信息,为在线课程质量监控工作提供数据与信息支撑。
二、在线课程建设进度说明
1.学校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周内已安排实践环节的专业,暂停实践环节活动内容的运行,由专业所属教学单位负责对理论课教学时间与实践教学时间进行调换,并对调换方案进行详细记录,提交教务处备案。因此,本文件所指的在线课程既包括所有专业原定教学计划中第一周开课的课程,也包括根据教学计划的调整将原定开课时间提前到第一周的全部在线课程。
2.任课教师启动正式在线教学工作之后,要持续筹备后续在线教学资源,以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程的不确定性。
3.考虑到网络承载力的限制以及学生在线学习的压力和特点,希望各位老师在对学生布置课程学习任务的时候,能够以“错时学习、自主学习”为主要导向开展教学工作。
三、在线课程质量监控工作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活动的特殊性,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也将采取随机参课与教学信息统计等方式结合进行,因此,在课程教学正式运行之后,学校将会逐步启动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工作。
20.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
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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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
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保障好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践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4月中旬以前所有不能采取线上教学的实习实践教学课必须调整教学方案。对于2020届毕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各学院要调整毕业实习模式,以不影响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为前提,采取虚拟仿真、观看录像等实践教学形式,完成毕业生毕业实习任务;对于其他年级的实习实践教学一律调整到本学期的后半学期进行。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特点及具体情况,组织各专业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实习、实践教学及其他实践活动的实施调整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因防控疫情带来的本科实践教学的其他问题,各教学单位要随时和教务处联系。各学院于2月22日前将调整好的实习实践教学工作实施预案发送到邮箱lnkdsjk@163.com。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在2020届毕业生返校前,指导教师可充分利用微信、QQ、钉钉或邮件等网络工具,远程指导学生按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进行论文撰写,原则上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在学校毕业设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指导记录。在2020届毕业生开学返校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线下指导时间。对因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而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指导教师仍需采取线上远程指导。如有需要开展实验、在外采集数据、调研等情况但无法进行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调整有关安排,优先开展文献查阅、理论研究等工作;如开学后仍不具备开展条件的,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按时完成,调整方案要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实行线上教学的所有理论课,授课时间均从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始。
四、学校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疫情情况和防控能力,将按照分批分级错时原则,确定学校各学院(或年级)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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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往期推送 辽宁科技大学官网
编辑 | 李婉晴 殷玮凡
责编 | 马洪涛 孙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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