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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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尊敬的用人单位:

您好,衷心感谢各用人单位长期以来对沈阳理工大学就业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全国人民的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决策部署和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要求,我校原定于3月2日正式上课,但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已经通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的开学时间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行确定。现将春季开学后我校校园招聘工作调整如下,望各用人单位知悉:

1.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暂停各类线下校园招聘活动,不再接待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宣讲、笔试、面试等活动。原定的春季大型招聘会将适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予以调整或取消,具体情况请留意“沈阳理工大学就业信息网”及“沈阳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

2.在疫情防控期间,欢迎各用人单位通过“沈阳理工大学就业信息网”及“沈阳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单位提供信息:用人单位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照片或三证合一照片(带企业公章)以及Word版本的企业招聘简章(包括企业简介,招聘需求,联系方式等)发送至沈阳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专用邮箱:24686098@163.com(需注明网络招聘)。

(2)审核发布:邮箱收到企业相关信息后,会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1-2个工作日),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招聘信息发布至就业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

3.在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就业处将竭诚为各用人单位和广大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一方面,学校将做好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的维护工作,第一时间将招聘信息推送给毕业生;另一方面,学校将配合各用人单位利用新媒体手段,共同探索精准化线上招聘模式。同时,就业协议书签章工作均采取邮寄方式办理。

4.在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或将无法按时参加面试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希望各用人单位予以理解。如用人单位有紧急签约需求的,可与我校相关工作人员直接联系。

5.联系方式

石新宇:13604027032

石金明:15998399968

王 博:15734022656

柳伟:18641326139

衷心感谢各用人单位的理解和支持。疫情当前,使命在肩,我校将与各用人单位通力合作,保证我校就业工作的平稳运行,用实际行动助力国家打赢疫情狙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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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编辑 | 王慧颖 王泓瑀

责任编辑 | 冯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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