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8年高考录取于7月7日至8月10日进行 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7日至8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通类 1.香港单独招生院校录取:7月7日前。 2.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7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6:00前,公布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3)7月1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7月16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5)7月16日18:00至17日,补充录取。 3.专科提前批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录取:7月16日至18日。 4.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20日至8月1日。 (1)第一阶段录取:7月20日至24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计划统计:7月24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5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7月25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5日18: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7月26日15:00至7月28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计划统计:7月28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9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7月29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9日18: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7月30日15:00至8月1日,补充录取。 5.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8月2日至10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2日至8月4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计划统计:8月4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5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8月5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5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5日18:00至8月7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计划统计:8月7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8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8月8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8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8日18:00至8月10日,补充录取。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7日至10日。 2.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11日至23日。 (1)7月11日至13日,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14日至18日,第二阶段(美术类及其他艺术类)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7月19日6:00前,公布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第一阶段(美术类)、第二阶段(美术类及其他艺术类)传统有序院校志愿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4)7月19日18:00至23日,第一阶段(美术类)、第二阶段(美术类及其他艺术类)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25日至8月1日。 (1)7月25日,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26日至29日,第二阶段(其他艺术类)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7月30日6:00前,公布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第一阶段(美术类)、第二阶段(其他艺术类)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4)7月30日18:00至8月1日,第一阶段(美术类)、第二阶段(其他艺术类)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三)体育类 1.本科一批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7月11日至14日。 (1)7月11日至12日,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13日6:00前,公布平行志愿院校录取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3)7月13日18:00至14日,平行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2.本科二批院校录取:7月15日至21日。 (1)7月15日至18日,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19日6:00前,公布平行志愿院校录取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3)7月19日18:00至21日,平行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25日至8月1日。 (1)7月25日至7月29日,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30日6:00前,公布平行志愿院校录取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3)7月30日18:00至8月1日,录取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四)高职单招录取:8月2日上午。
转自:中国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