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总体安排,今年辽宁省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经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才具备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一、报名人员
参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辽宁警察学院等普通类提前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以及辽宁警察学院司法类专业的考生。
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专业在辽宁招录的考生为委托定向培养,考生需签订招录协议,毕业后须回辽宁公安机关工作,并满足相关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招录协议的考生,按照高等教育招生相关诚信规定,毕业后不得录用到公安机关。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专业在辽宁省招生的相关条件,详见各学院招生章程。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8日零时至6月3日24时,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写;6月4日至6月8日,报名资格审核;6月9日至6月14日17时,考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网上打印《2019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测准考证》(以下简称《面试体检体测准考证》);6月16日开始面试体检体测。
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或未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省招办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的面试、体检、体测。面试、体检、体测及政治考察合格的,才能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及辽宁警察学院司法类专业。
三、报名条件
我省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四、面试体检体测内容及标准
面试、体检采取单项淘汰,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面试或体检不合格。体测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项目达标的,即为体测合格。面试体检体测以现场考察检测结果为准,不予复检。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等。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2.体重: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的平方)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身体匀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地包天、胎记及各种疤麻痣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身体无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鸡胸等胸部畸形,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等;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身体协调。
6.其他:血压正常,嗅觉不迟钝,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男生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女生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800米跑、仰卧起坐。
以上4个项目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项目名称 | 可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次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次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 1次 | ≤4分35秒 | ≤4分36秒 |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 1次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五、面试体检体测时间及地点
面试体检体测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3日,共8天。其中,6月16日为本溪市、铁岭市考生;6月17日为朝阳市、盘锦市考生;6月18日为大连市考生;6月19日为辽阳市、沈阳市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五区考生;6月20日为葫芦岛市、沈阳市内五区以外地区考生;6月21日为丹东市、锦州市考生;6月22日为鞍山市、阜新市考生;6月23日为抚顺市、营口市考生。每日面试体检体测时间为8时至17时。
面试体检体测地点安排在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进行。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行车路线:鞍山火车站和鞍山长途汽车站,在站前乘坐经玉佛苑去千山的8路公交车到警校站下车。鞍山火车西站乘坐58路或22路A线公交车到站前,换乘经玉佛苑去千山的8路公交车到警校站下车。自驾车,从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出口,沿千山路直行约17公里。
六、政治考察
对面试、体检、体测合格的考生,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工作。政治考察标准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网上报名登录方式
方式一:考生登录“2019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网址未加载)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二: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址:http://www.lnzsks.com),点击“2019年辽宁省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2019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报名系统”要求Windows7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推荐使用IE10以上、360极速、google等主流浏览器最新版本访问。
八、报名流程
考生仔细浏览查看《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
1.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和高考考生号等信息实名报名,否则无效。
2.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或父母真实在用的手机号码,并保证该号码手机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面试体检体测报名系统发送的通知短信。因手机通讯不畅导致报名不成功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牢记您设置的密码。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诚信承诺书》内容,如实做出承诺。承诺不实的,直接认定为政治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报名资格、入学资格及入学后退学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及体测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订承诺书时,具体标准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等。
(三)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限截止后,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提示填报考生经历信息、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等内容。考生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因信息瞒报、错报、漏报等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政治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及入学后退学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打印《面试体检体测准考证》。打印时,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有误,请及时拨打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热线。考生须携带《面试体检体测准考证》《高考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体测。
九、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0412—8058078
咨询时间:5月28日至6月3日、6月9日至6月14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辽宁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9年5月21日
转自: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