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我校组织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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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我校组织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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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4日中午,由我校党委宣传部、人文学部法学院共同主办的“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我校钟楼广场举行。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玉娟,人文学部办公室主任、党务工作负责人刘素媛,法学院院长何燕侠,法学院副院长马秋以及法学院的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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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学院学生在冬日暖阳中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在法学院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普法宣传。面对同学们的咨询,法学院师生现场进行解答,并为同学们认真讲解我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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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校还组织师生开展了宪法知识问卷等活动,旨在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宪法实施,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此活动为契机,增强我校广大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鼓励全校上下为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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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师生参加“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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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人文学部法学院师生在安盛广场前参加了“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的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本次活动由大连市金普新区司法局、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大连大学人文学部法学院联合举办,金普新区司法局局长安军、金普新区司法局副局长纪新、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司法所所长龚琳琳、大连大学法学院院长何燕侠以及金普新区司法局、马桥子街道司法所相关人员,大连大学法学院教师、金普新区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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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我校人文学部法学院的师生们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向大家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现场群众的法制和法律意识,引导大家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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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子现场协助律师开展法律咨询,用自己所学知识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服务。通过此次活动,有效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文稿 | 人文学部法学院

封面设计 | 邓天峰

摄影 | 邓天峰 于淼

美编 |孟高洁

编辑 | 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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