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举办沈阳音乐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大会暨“青年大学习”社团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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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举办沈阳音乐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大会暨“青年大学习”社团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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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宋喜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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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副主任苏久青代表社团指导教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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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宋喜仁、团委书记王爽为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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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宋喜仁为“青年大学习”社团授牌


12月5日,学院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大会暨“青年大学习”社团成立仪式在我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学院党委副书记宋喜仁出席活动,团委负责人及我院各社团指导教师、社团成员代表100余人参加活动。

学院团委书记王爽宣读《沈阳音乐学院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聘任指导教师名单》。

宋喜仁为我院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聘书,并为我院“青年大学习”社团授牌。

随后,宋喜仁讲话。他讲到,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对加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工作要求。他强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保证社团健康、有序、有效发展的中坚力量,指导教师要积极发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证学生社团在党的领导下,健康发展,充满活力。他希望同学们踊跃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社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积极传播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践行者、红色鲁艺精神的继承者,敢当重任,传递时代声音。

仪式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副主任苏久青作为社团指导教师代表发言。她表示,将充分利用学生社团活动平台,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学生搭建学习党的理论、拓展自身素质的舞台,全心全意做好社团各项指导工作,力争带领学生社团开展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新的活动,让社团成员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目的。

此次开展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成立“青年大学习”社团,是我院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的内容之一,对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管理工作规范化,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文/团委 施琳琳 摄影/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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